10月2日下午7点30分,张家界黄龙洞景区按时关门。来自西安的黄先生却急忙赶来景区,原来黄先生的车钥匙在景区遗失了。了解情况后,景区有关负责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重新开启洞门为黄先生寻找钥匙。为了给黄先生寻找钥匙,黄龙洞景区灯火通明三小时,耗费电费9000元。(10月9日《潇湘晨报》)
为了连夜给游客找遗失的车钥匙,张家界黄龙洞景区重新开启洞门,灯火通明三小时耗费电费高达9000元。此举看似是为了游客一方的利益,不惜牺牲景区的自身利益,但却消耗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可以说是得不偿失。这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做法,不可取也千万不要去提倡。
游客在景区遗失车钥匙,与自身保管不慎或粗心大意有很大关系。按理说,景区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帮助或协助游客进行寻找,以及为游客找钥匙提供一些便利。然而,在景区已经关闭的情况下,有关负责人紧急安排工作人员,重新开启洞门耗电9000元,仅仅为了寻找一把普通钥匙,就显得十分不妥。景区有关负责人在做出此举决定之前,是否认真考虑过成本和实际成效的问题?在偌大的景区里寻找一把钥匙,无疑是“大海捞针”,重启洞门打开所有的照明灯,不仅要耗费了大量的资源成本,还不见得能有多大的效果。如果经过利弊权衡,相信景区会放弃在夜间帮助游客寻找钥匙,待景区第二天开门后再来寻找,这样就不会增加景区的任何额外成本。而实际上,“耗电9000元”也没能找到游客遗失的车钥匙,还是第二天早上环卫工人在打扫卫生时才找到了车钥匙。
景区有关负责人或许是急游客之所急,没有慎重考虑就做出了重启洞门的决定,如果真的是这样,对他的这种热心举动,也就没有必要过多地苛责,毕竟其是为了游客的利益。如果是为了景区能在国庆假期有一个标新立异的宣传效果,特意做出如此的举措,只能说是一种哗众取宠的炒作行为,虽然损失的是景区的自身利益,但消耗和浪费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也是不可取的,更不能提倡。但是,如果由于黄先生的身份比较特殊,或此人与景区有着某些方面的利益关联,那么,景区有关负责人就有慷公众利益之慨,来拍个人马屁之嫌。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景区不可能为每一位丢失物品的游客,都如此“兴师动众”地帮助寻找。
此外,景区给予参与找钥匙的四名工作人员现金奖励也欠妥。这样的奖励或许能鼓励工作人员热心帮助游客,但针对此事进行奖励有点过于牵强。因为四名工作人员是在领导的安排和指派下,并不是自身的主动行为,没有奖励的理由和必要。而他们放弃休息时间帮助游客找钥匙,应该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而不是现金奖励。
笔者认为,景区帮助游客寻找遗失的物品无可厚非,但不能因小失大,浪费巨大的社会公共资源。但愿各景区以此为鉴,在热心帮助游客,且无生命安全等特殊的情况,千万不要肆意浪费社会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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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