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在小米公司的郑州大学招聘宣讲会上,一名自称创新部负责人的秦先生在发言时称:“如果你是日语专业的学生,那你可以走了,或者我们可以送你去从事电影事业!”当时,在场的至少两百名学生笑了。(澎湃新闻 9月25日)
看似戏谑的一句话,却引起轩然大波。“秦先生还真是爱国,小米公司抵制日货真是直言不讳!”“学日语也中枪,这不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么?”一石激起千层浪。作为小米公司校招的代表,显然这位秦先生苛刻的招聘条件不得不让人质疑公司的价值观。不过,日前小米已就校招风波道歉,对涉事员工通报批评。
这年头工作不好找,好工作更不好找,每逢毕业季,找个好工作最是难上加难。而小米的校招闹剧再次将“就业歧视”这个问题推上风口浪尖。其实,这只是就业歧视现象中的冰山一角,除了常见的性别歧视,只招本地户籍、只招未婚女子等奇葩规定,更是屡见不鲜。
我们明知道就业歧视违背法律精神,国家也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就业歧视,但就业歧视现象却为何屡禁不止呢?答案很简单,我们的法律空有原则性的指示,却缺少行之有效的细则规范,使得有些用人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有恃无恐的依照自己的标准行事。
既然法律倡导就业机会均等,反对就业歧视,立法就应该为求职者撑腰,让劳动者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就应该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监督措施,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自主权,侵害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对招聘单位来说,应该根据单位实际需求,提出合理的招聘需求,让求职者能在职场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创造更好的职场未来;对毕业生来说,接受你所无法改变的,不要怨天尤人,总结失败教训,花精力认真准备好下一次招聘,这才是真正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