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成都一女子遛狗未拴绳,狗跑向一名小孩时被家长踹了,狗主人上前理论遭到对方暴打,对于这起纠纷,两边都有人挺。9月1日,又有一段上海松江某民警绊摔抱娃女车主的视频在朋友圈刷屏,由于女车主违停并阻扰民警执法,民警不顾幼童安危粗暴执法,网友也是争议纷纷。
这两件事有些共通之处,都是一方有错在先,遭到狠狠教训在后;区别在于,女车主这里,受到“教训”的不止是她,还有无辜幼童,但有些人还是坚持认为,幼童受伤也得怪女车主,总之凡是自己“作”的,被“以暴制错”了都是活该。
类似心态和思维方式实在很常见。犯罪嫌疑人、缺乏公德心的人……总有些人和事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近两年还出现了一句流行语,叫“分分钟教你做人”,起源不必考,如今常见于网友评价这种肉体或精神上的“群殴”行为。
但是,无论“教你做人”甚至“替天行道”的语气听起来多么正义,都不能掩盖这是一种“私刑”的事实。对不拴狗绳的饲主,自有相应法规对号入座;对阻扰执法的市民,自有正当的执法程序可以遵循……要纠正他们的错误行为,不是没有合法途径,只是涉事家长和民警都选择了冲动出手。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以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覆盖前一个问题。如果上“私刑”有用,还要法律干嘛?
常有人为“私刑”辩护,声称之所以动用“私刑”,是因为依法行事“有时很难解决问题”。但在我看来,有些人之所以不愿意依法行事,不是因为问题难解,而是因为怒火难平。法律的意义在于它为所有人提供大致公平的保护机会和惩戒办法,轻易越界破坏规则,会带来恶劣影响乃至一系列连锁反应,其附加伤害是难以预估的。
如果“不拴狗绳被打活该”,那么我插个队是不是也该被揍?他在电梯里吸烟呢?随意插队、在电梯里吸烟当然都不文明,被批评是应该的,但罪不至被揍;让法律去考量每个人的行为,对大家都好。再说,法律有明确的规章和界线,私刑却是“看着办”的,现实中更是“看人下菜碟”,君不见被殴打的犯错者常常是女人、小孩,难道壮汉们都不犯错吗?
即使在众生基本平等的网络世界,上“私刑”的危害也不容小觑。最贴近的例子就是“人肉搜索”。曾几何时,“人肉搜索”还揣着正义的目的和谨慎的心态,如今却在习以为常中被滥用,甚至被心怀叵测之人利用,在有意无意中伤害着他人,如那个被误认为猥亵女童的青年,如被“对头”捏造事实公开信息的普通人。
人有脾气太正常了,但为了全局着想,也需要人有多一些宽容和谦逊,少一些“我教你做人”的傲慢。何况人是主观的,脾气上来尤其主观,见外人“自作自受”可以围观叫好,若是亲近的人呢?恐怕就要极尽所能地为之开脱。所以,“私刑”远非公平之道,除了宣泄情绪之外,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还会带来更多问题。而依法行事,有错纠错,既不轻饶,也不重责,尽管有时让人“不解气”,从多方面考虑却是最妥当的。
吴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