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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光立为什么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2017-08-16 08:5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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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殷光立,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罪,日前被安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前他曾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0年。(澎湃新闻,813日) 

  我们常说: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但殷光立却“好了伤疤忘了疼”。这位农家出生、前途看好的政治明星,在2001年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作为从好干部到坏榜样的反面典型被收入《一手遮天:18名县委书记垮掉的警示》,通报全国。 

  从巅峰到深谷,从花团锦簇到万人唾弃,有了这样惨痛的经历,按说应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至少也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夹着尾巴做人”;但殷光立并没有这样做。他不仅没有丝毫的悔意、愧疚,而是变本加厉,最终再次踉跄入狱。 

  在追问殷光立为何10年刑期在服刑5年后就能顺利假释,又是如何在短短数年间东山再起,在国有企业担任要职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追问,殷光立为什么会“二进宫”?到底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手段高明;还是另有内幕,所以有恃无恐;甚至认为国法不过如此,所以随心所欲? 

  事实上,像殷光立这样“记吃不记打”的官员,其实并非个例。余姚官员杨吉华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复出后担任某局副局长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又以受贿被判刑;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石力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到一个月,便旧“病”复发,连续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或他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不法商户互通款曲,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以致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不断举报,最终被双开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如今案件尚在侦办,我们尚不清楚殷光立“假释”和“复出”的过程中是否有权力介入的可能;但两次因受贿入狱,很难说他没有犯了权力上瘾的毛病。当年殷光立为了“站队”,不惜举全县之力,搞“大跃进”建设,他对权力的热衷与迷信,可见一斑。 

  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有句经典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然而我们又常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没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就很难真正汲取教训。即便是一时得道,青云直上,最终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周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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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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