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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事哪来“感谢”一说?
2017-07-31 08:5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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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生猪退养户争取到了退养补助款,付出了这么多努力,他们应当给我一点回报,收一点‘感谢费’,应该没事。”两年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综合服务中心原职员彭天护(非中共党员)经常这样自我安慰,直到被查处后才幡然醒悟。721日,彭天护因受贿罪,一审被翔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730日,纪检监察报 

  利用担任内厝镇禽畜退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一点小小权力,彭天护在生猪退养工作上打起了小算盘。他利用信息不对称,大肆向养殖户们索取“活动费”“感谢费”,甚至连养殖户的鸡鸭鱼肉、烟茶花生、鸡蛋地瓜也不放过。贪欲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栽倒在“感谢费”上的党员干部不止彭天护一人。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民政所原所长徐丽在2012年到2016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通过为群众办理各项民政业务收受贿赂51.49万元,甚至让低保户们用“口省肚挪”的钱去随礼,最终徐丽被开除党籍。。 

  纵观近年来被曝光披露的“微腐败”案件,相当一部分人的心态与彭天护如出一辙,认为“我为你服务了,你就得意思意思”,没有“意思”到位,就是不够懂事。却全然忘了他们所谓的“努力”本就是职责所在,干的好理所应当,干得不好还要“打板子”;更忘了他们他们所谓的“帮忙”,本就是中央给予的好政策,而非他施舍的恩惠。可见,哪有什么“感谢费”“辛苦费”,不过都是给权力不受约束后受贿索贿、权钱交易套上的“皇帝的新衣”罢了。 

  共产党员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福利更是应尽的义务。基层干部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应时刻约束自己,严守纪律,为百姓计、为民生计,让中央的好政策落地开花,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辛福感。但个别基层干部却忘乎所以,把国家惠农政策当“摇钱树”,什么钱都敢伸手拿、开口要,显然是把私心置于了群众利益之上,丢掉了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 

  要铲除“感谢费”“活动费”等不正之风的滋生土壤,就必须不断压缩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的空间,扎紧制度的笼子。尤其要在审批、发放、报送等事项上,盯紧涉及关键岗位,看好关键人员,管好关键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还要不断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要用好纪律规矩的戒尺,让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公权力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民办事,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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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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