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南海网反映称,海南省儋州市光村中心学校校本部(又称儋州市光村小学,下称光村小学)的领导有点多,设置校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领导岗位16人,其中校长就有5人。“一所乡镇小学为何设置这么多校领导岗位?无非是部分校领导想不上课还拿高于一线教师的绩效工资。”网友质疑说。对此,儋州市教育局表示,根据规定,小学校长是一正两副,光村小学配置5名校长的问题要先调查了解。(7月28日南海网)
海南的一家乡镇小学中层以上大小“官员”16人,让网友大开眼界:原来机构臃肿不仅是政府机关才存在的现象,越到基层问题越严重。
乡镇小学配16名干部到底是谁之过?
报道中说,光村小学是“副科级单位”,目前有学生1400名左右,教职工约100人,1—6年级教学班共30个,每个年级有5个班。按照儋州市教育局的说法,根据规定,小学校长是一正两副,现在是一正四副,显然是超标了,可是这能怨人家光村小学吗?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作为副科级单位的校级领导都是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任命的,光村小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校长介绍,他和陈姓副校长由儋州市教育局任命,其余2名副校长没有儋州教育局的任命,一名是之前光村中心学校组建前的副校长,另一位副校长是原新隆小学副校长调过来的。如果这名副校长所说属实的话,那儋州教育局任命一正两副校级领导应该没问题,但问题出在组建前的副校长和外调进来的一名副校长,教育局并没有履行正常的免职手续,这才形成校级领导一正四副的格局,既然教育局知道该校只能配备3名副校长,在原来合并前的一位副校长未被免职或调离的情况下,为什么又调进一位副校长,还另外任命两名副校长呢?如今教育局答复说不清楚光村小学的领导配备,未免太低估吃瓜群众的智商了。
其实,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中小学干部配备和内设机构设置早有明确规定。教育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普通中学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1~2人;13~23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2~3人;24~36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3人。完全小学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1~2人;13~23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2~3人;24~36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3人。普通中学和完全小学规模在36个班以上的,可酌情增加校级领导1~2人。关于内设机构,该实施意见也明确:中小学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设置管理机构,重点中学和24个班以上的学校可增设1~2个机构。完全小学职能机构设教导处(室)、总务处(室)。其中12个班以下的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职能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报道中提到,儋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有关负责人说,按儋州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小学校长配置一般是一正两副,至于光村小学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等中层机构人员配置,均是学校自行决定设置。笔者想问的是,作为副科级单位的光村小学,其校级领导享受副科、正股待遇,中层正职理所应是股级干部,就算光村小学校长擅自设置中层管理机构,难道没有报请教育局批准吗?16名干部真有未经教育局批准就擅自上岗的吗?作为在教育一线工作30年的老教师,经验告诉我,不经过上级同意就设置中层岗位、任命中层干部是不符合常识和逻辑的,这个锅太沉,光村小学校长怕是背不动。话又说回来,如果光村小学的中层岗位真的是学校领导擅自设置的,作为主管部门的儋州市教育局领导失职渎职的问题就更严重了。
在职教师不到100人的小学,大小“官员”16人,干部一多,人浮于事,自然会出现“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现象,而按照现行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领导越多,一线教师绩效工资越少。若有主任或副主任职务再担任班主任,绩效工资比一线普通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无任何职务的教师)能高出2000多元,从公布出来的材料看,该校本学期绩效工资最高7001元,最低150元。最高的是最低的46.67倍!同样属于在编教师,绩效工资的差距这么大,确实令人咋舌!不用说,16名“官员”不问干事不干事,其绩效工资绝对领跑其他教师,只要有一官半职,尸位素餐照样可以拿到比一般教师高得多的绩效工资,干部们说出名堂就可以多拿钱,违背了最起码的公平原则,试问这样的绩效工资与绩效有关吗?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网上晒出来的光村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表,就是一封内容详实的举报信。
希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好好查一查光村小学领导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岗位并任命干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有无失职渎职行为,给吃瓜群众一个明明白白的解释。 (维扬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