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广州日报报道,梅江区西郊的刘先生很想让刚满入学年龄的儿子,在离家近一点的学校入学。因为自己的户籍不在梅江区,所以必须按照算积分的方式,才能更好地选择学校。可是,当他看到《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试行)的最后一条规则写着:“要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时,刘先生表示,这如果有污点,提供之后不是对小孩很不利?
前一段时间,有些民办学校在招收小学生时,出现了要看父母、祖父母学历的现象,而现在,梅江区教育局指定的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中,又把父母是否有犯罪记录作为一项考核项目,这让人觉得难以理解,小学生上学需要查三代吗?
把孩子上学和父母甚至祖母的学历、父母有无犯罪联系起来的做法,让人很容易想起几十年前的那种唯成分论、那种“老子英雄儿好汉”的论调,子女的上学、参军、工作甚至找对象都要和家长联系起来,这样的做法是十分荒唐的。
不错,孩子的成长是受到家庭的影响,但是,家庭的影响并不能决定孩子的未来。这一点,两千多年前的陈胜就发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疑问。而事实也是这样,历史上有众多寒门学子、父母大字识不了几个,却能够成就一番大事业。也有不少皇戚贵胄的弟子,生活环境优越、父兄乃至祖辈饱读诗书,却也一事无成,甚至流落街头成为乞丐。以家庭出身看人,给孩子人为地打上烙印,是一种歧视和偏见。
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观点,不论是谁,只要想学习,他都不拒绝。他的弟子中也是各种各样的人物都有,子张是鲁国的卑贱小人,颜涿聚是梁父山的大强盗……孔子对他们都是一视同仁的进行教育。而不论是卑贱的小人还是汪洋大盗,在孔子的教育下,都成了贤人。
可是在今天,一些教育工作者却不是这样,动不动就把学生的表现和孩子的家长联系起来,学生表现不好,动辄就找家长的原因,归咎于家庭教育、家庭影响。而有些学校,更是把这种做法做的更进一步,在录取一年级学生时,就要看孩子的父母、祖父母的学历、看孩子的父母是否犯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孩子上学查父母的学历、查父母是否有犯罪,这样的做法是极其荒谬的,既不符合“有教无类”的原则,也和我们国家的义务教育相背离的,不符合国家的教育法规。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些学校领导有不正确的办学理念,他们想把对学生教育的一些责任转移给家长。如查看家长的学历,其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看家长是否有能力辅导学生的学习,是否有能力检查学生的作业。如果家长们具备了这些能力,他们就可以把学生的一些学习任务交给家长,让家长去督促完成,去辅导、去纠正。这样一来,就可以减轻学校的一部分负担,减轻教师的一些负担。
但是,这种做法却是人为的把学生进行分类,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让一些小学生从小就受到了歧视和偏见,对他们的成长有着很不好的影响。也违背了教育法规。
对这种招收小学生查三代的做法,有关部门应该严厉制止。所有的起始学校,对每一位学龄儿童都应该一视同仁,都应该张开臂膀,热烈欢迎。
作者张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