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北京青年报》)
在这篇报道的结尾处,记者进行了追问:打电话和寄信的人到底是谁?究竟是谁在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约见举报人?是的,对于这样一起事件,当然需要追问一句“冒充政府约见举报人”的究竟是谁?
通过记者的调查已经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给举报人打电话的,给举报人寄信的人,确实不是政府工作人员。举报人被“政府人员约见”,志愿者被人殴打,绝非巧合事件,其背后必然有着深深纠缠和纠葛。
既然媒体已经追问了,相信当地有关部门一定会开展调查,也一定能够找到“冒充政府约见举报人”的人,因为这不是复杂的事情,只要警方介入调查,就能依靠技术手段找到“冒充政府的人”。比如打电话就有电话信息,在这个实名制电话时代,找到打电话的人不是难题。比如邮寄信件,就一定通过邮局,也可以调取邮局附近的监控录像。
这起事件起始于环境污染的举报,可想而知的是,“冒充政府人员”和河流附近的污染企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最大的嫌疑对象就摆在那里,找到“冒充政府的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问题在于,警方找到“冒充政府的人”也不是事件最终的正义终点。污染企业“背水一战”,污染企业“狗急跳墙”,原本也是平常的事情,因为你危及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当然不会心甘情愿。比打击报复举报人更可怕的还是另外一件事情。
从报道来看,“冒充政府约见举报人”的人,是实现了“精确查找”的,这比卫星定位还准确。他们知道举报者的电话,而举报者是到有关部门实名举报的。他们知道举报者的家庭住址,将信件直接邮寄给了举报者。这就说明一个问题,对于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冒充政府约见举报者”的人,做到了详细掌握。
这是一件十分难以理解的事情。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冒充政府的人”知道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要保障举报者的信息安全,这是制度的规定。那么,究竟是谁把举报者的信息泄露给了“冒充政府的人”?在泄露这些信息的时候,是不是有权钱交易?是不是有违法利益的共享?
不能只是追查“冒充政府约见举报人” 的人,更要反思:何时不让举报者的信息处于裸奔的境地?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