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利国利民,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依法创造良的环境,也是招商地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由招商项目引起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在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的同时,让被征地农民的意愿与政府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的初衷形成合力,进而取得“三赢”的结果,应当是每个地方政府都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但在山西忻州原平发生的一起由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引发被征地农民“冲击国家机关”的案例,却很值得思考。(来源:中国法制网2017-04-27)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以说,农民土地被征收,从中获得补偿于情于理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农民土地被征收后得不到补偿款现象也经常发生。看完原平这起因补偿款引发信访事件后,笔者认为,这并非个案,类似案件也屡见报端。纵观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看似简单,但从事发到部分农民上访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来看,背后有很多疑点需要澄清。无疑,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清楚,让事实真相浮出水面。
从被侵犯的农民合法权益来说,该得的土地补偿款拿不到不说,向上反映问题反遭到打击,从人之常情说,这样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笔者不禁要问,未拿到补偿款的农民反映问题有何不可?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合法权益是基本的权利。所以,个别农民被扣上“冲击国家机关”帽子逮捕进去背后肯定另有隐情。最为关键的是,被侵犯的农民上访后被逮捕,从叙述的经过看,官员司机动手出现“小插曲,在笔者看来,这是一条重要线索,农民正常上访反映问题为何受到阻挠呢?况且政府主要领导已经同意协调解决,最终非但反映问题没有解决,反倒被逮捕进去,毋庸置疑,背后肯定隐藏其他猫腻,这是本案真相能否浮出水面需要查清的。
从政府公信力角度来说,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今天,政府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着公信力。我们常说,“人民政府为人民,当群众正当反映问题时,政府部门着力解决也是职责所在,广大人民群众同样需要政府为其做主,只有这样才能使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从法律层面来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而我们从这起农民去国家机关反映问题的情况看,并不符合冲击国家机关的条件,正当反映问题维权没有问题。然而,最终个别反映问题者被逮捕,这不得不让人质疑背后隐藏猫腻。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起农民上访反映问题案件,再次说明信访形势依然严峻,怎样减少甚至避免上访事件出现,怎样做好上访群众工作,怎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等等,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
一言蔽之,法治社会的今天,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服务型政府既是众望所归,又是我国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因此,这起事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调查清楚,一旦处理不好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不容小觑,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背后真相既是反映问题农民所期待的,也是公众所期待的,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维护,让我们拭目以待。(李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