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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摊派叫“自愿原则”
2017-04-24 08: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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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网友发帖称:渭南市大荔县个别单位向职工摊派扶贫捐款,每人最低不少于500元?这事是真是假来看记者的调查。(422日 中国网)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精准扶贫要取得实效,要让贫困地区的每一个群众都能够真正脱贫,一定的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拓展资金来源的渠道,让更多的爱心人士投入到扶贫攻坚中,为扶贫攻坚贡献策献力,本是无可厚非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党员干部自愿捐款用于扶贫攻坚,那肯定是应该欢迎的,也是应该鼓励的。但如果政府用发文的方式摊派扶贫捐款。显然违背了自愿原则,是权力无制约的表现,让行政行为成为了一种经济负担,打消公职人员的积极性,也引发了公众对扶贫效果的质疑。这样的摊派行为肯定是欠妥的。 

  虽然大荔县扶贫办副主任白志德辩解说:“采取自愿的原则,大家都可以捐,当然社会的人都可以捐,包括干部、工商户、社会人士,数额咱们没有什么规定。”但从记者的采访情况来看,恐怕未必果真如白志德所说是真正自愿的。特别是不同部门的干部职工都异口同声地说,规定捐500元,看来当地确实是在摊派扶贫捐款。只不过这样的摊派是打着“自愿原则”的幌子进行的。 

  人有人不同,花有几样红。基层干部家庭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如果一刀切地进行摊派,就可能招致反感,把好事把砸了。基层干部职工工作已然非常辛苦,不要扶贫效果没达到,还牺牲掉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得不偿失。更严重的是如此打着“自愿原则”的摊派,可能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让政府公信力受到伤害,如此行为,及时纠偏是必须的。 

  《捐赠法》明文规定,“捐赠自愿,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渭南市大荔县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而且规定了捐赠的最低数目。即使他们口口声声说是“自愿原则”,但同样是“洗白”不了权力摊派的实质的,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捐款中的大水漫灌。希望各地引以为戒,在扶贫攻坚中不要病急乱投医,以免损害精准扶贫大计。影响精准扶贫的推进,这是决不容许的。 

  作者: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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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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