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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银行假理财岂能算个人行为?
2017-04-21 11: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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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市场传出民生银行北京某支行发生一起涉及金额约30亿元的“飞单”及票据造假案。涉事银行销售“飞单”,实质是销售假理财产品;票据造假,是在某企业客户的商业票据上盖上了私刻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公章,也就是盖的假公章。

  当下,银行较低的储蓄利率难免让人留下“负利率”的印象,担忧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普通老百姓们,自然不希望自己的积蓄渐渐贬值。但鉴于自己炒股缺经验、保险怕被坑、投资入股企业没门道、互联网P2P平台又频现“卷款跑路”丑闻等等理由,无不令潜在的投资者望而生畏。很多人对投资保持一种观望的态度,希望可以找到更为稳妥的机会。因此,理财顺应成为银行一大热门业务。对比其他投资渠道,许多人觉得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由于有银行这种金融机构先行“把关”,似乎更加保险、更靠谱。

  可是,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认真去研读那密密麻麻的投资协议,不了解银行所卖的理财产品多属于“代销”,银行通常不会为代销的理财产品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说白了,如果出现“最不利的情况”,投资者亏本乃至损失本金,银行是不负责的。回归到本次案件,在正规商业银行内,在几位货真价实的银行领导和职员的推荐和经手下,购买了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相关协议上也盖上了银行的公章,就算事发后说是假章,当时的情况普通人根本无法识破其中的猫腻。面对如此正规的交易场景,试问能有几人避免不上当受骗?而如今,据悉涉事银行却表示此事件为职员的个人行为,这如何让人信服?

  几年前,3.15晚会曾经曝光了多家銀行工作人员贩卖客戶资料的存在事实,引人关注。银行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兜售客户信息牟取私利,犯罪分子利用这些信息,能筛选出最有可能的六位银行密码。不得不说,这些银行职员的胆儿可真够肥的,这就是帮凶是犯罪。而本案中,银行的工作人员兜售子虚乌有的理财产品,已经涉嫌赤裸裸地诈骗。说到底是某种的宽松环境滋生、庇护了他们,并给予便利、助纣为虐。可见,银行对内部人员的管理和行业规则都存在极大漏洞。人们更有理由怀疑,这钱存在银行极有可能比不存更“不安全”。

  这起案件的恶劣性质,给投资者心理蒙上的阴影和产生的不良后果是巨大的。如果银行可以全身而退,这难道是“谁遇上谁倒霉”?先别都忙着推卸责任,垄断行业如果不能自控、没有操守,那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将构成威胁。在金融监管中,防范“内鬼”肯定是重中之重。“内鬼”作恶,负有失察之责的“主人”难辞其咎!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做出违规违法事件,银行当然也要承担责任!本案也再度提醒老百姓,投资都有风险,银行卖的理财产品未必就“保险”。(文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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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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