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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回收有“硬法”亦需“软招”
2017-03-23 12: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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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近日,厦门市印发了《厦门市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厦门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还设立投诉监督平台,接受市民线上实拍举报违规行为等。(新闻来源:323《厦门日报》     

  当前,垃圾分类回收在全国多地都有试点,但总体看效果多差强人意。原因多重,但市民欠缺积极性是重要方面。此次厦门以立法形式,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其效果当可预期。不过,垃圾分类回收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强制性措施虽好,但也要有积极的引导措施,让市民养成本能习惯,才是长久之策。笔者以为,这还需要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宣传要到位。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垃圾可以回收,什么垃圾不能回收。这需要社区、物业甚至学校等机构,持续加强宣传,比如通过图片、影像资料、现场演示、校本课程等,提高知晓率,知道怎么分类才行。 

  二是硬件须完善。知道什么垃圾该怎么处理,但如果垃圾分类设备不到位,标志不明显,丢放不方便,这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望垃圾桶而兴叹,只能将垃圾打包一起扔之一途,谈何分类?如果就此武断和自以为地执罚,不仅难以服众,也很容易滑入“紧一紧有效,松一松反弹”的窠臼。 

  三是操作要严格。现在有一种现象是,市民好心将垃圾分类了,但运输者图方便而将垃圾“一锅烩”,这就失去了分类意义,倘若因此影响居民分类的积极性,势必会导致垃圾分类成为无本之木的镜花水月而功亏一篑。 

  必须指出的是,此次以法律形式促进分类处理,思路重在“惩”,而没有体现出“奖”的一面。对于市民行为习惯的矫正,光靠行政手段来硬的,而不知道激励式的柔软,这种单向思维显然存在弊端。其道理同于“赏识教育”。如果说一味的“批评教育”不利于学生成长,是一种教育智慧缺乏,那么,光惩罚没奖励则是管理智慧的短板。 

  事实上,很多地方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积极尝试改变思路,比如此前厦门鼓浪屿开展的“垃圾不落地”行动,对将垃圾主动带离鼓浪屿的游客赠送礼品、抵用券等 “以奖代补”;江苏南京市在开展垃圾分类时采用积分换体检、积分赢停车位等效果也很不错。好就好在,顾及市民感受,贴近百姓心理。小小的奖励不仅能让人有了成就感,还缓解了垃圾围城的尴尬。而在不知不觉中体现出来的节约精神,无形之中培养出的环保意识,潜移默化的无声的教育,更令人欣慰。 

  所以,厦门此次立法提倡垃圾分类回收,还需在细节处进一步完善,有了“硬法”的同时还有类似用经济杠杆来撬动垃圾分类回收的“软招”,或许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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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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