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一年的工钱没要到,却从劳务公司领回来三箱抵扣工钱的白酒,不领剩余工钱难要,农民工侯师傅无奈地说:“哎,这年咋过嘛!”侯师傅说,该公司负责人告诉他,必须认领3箱白酒,否则不给剩余工钱。每箱白酒算800元,3箱2400元,剩余2.96万元说会赶在农历腊月二十七前后发放,并留了侯师傅的银行卡号,承诺以汇款方式支付。
(1月24日《华商报》)
酒水冲抵工资,这位农民工很是无奈。一箱白酒就是800元,这样的白酒对于城市人来说,对于有钱人来说,当然算不上什么。可是,对于一个农民工来说,如此白酒显然用处不大,自己喝了不舍得,走亲访友也用不到如此价位的白酒。
800元一箱的白酒首先涉及的问题就是“值不值”。酒水的价格是不好掌握的,同样的白酒,这里是这个价格,那里是那个价格。企业用白酒抵扣工资,谁能保证就是物有所值的?其次牵涉的是权益问题,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用实物冲抵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很显然,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白酒冲抵工资都是不合适的。
但是,现实之中的困扰却无处不再。一到了年底的时候,很多用工单位,都会搞这样的事情。面粉企业用面粉冲抵工资,纺纱企业用布匹冲抵工资,白酒企业用白酒冲抵工资。卫生纸企业给员工发了一大摞尿不湿作为工资。更有甚者,一些单位还会将要账要来的假冒伪劣白酒冲抵工资。
于是,我们的朋友圈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销售各类商品的人员都苦苦哀求:是朋友就买点我家的某某商品吧,都是单位冲抵工资的。今年春节前夕,笔者就遇到了很多这样的朋友,他们大多在私营企业务工,而单位用商品冲抵工资的情况十分普遍,这些朋友只得发动我们购买他们的“工资”,如今我家小仓库里存放的很多商品,都是这样购买的。不购买吧,朋友找到了苦苦哀求,购买吧,放在家里也没有多大用处。
酒水冲抵工资,就是这种乱象中的一个呈现。对于这种现象,有关部门也往往是纵容的。如果有劳动者反映或者是举报,他们就会说:还是多些理解吧,发放商品,总比一分钱不给好。当我们对于“实物抵扣工资”习以为常的时候,其实就是对侵权行为的漠视,也因为这种漠视,而让一些用工单位更加嚣张了。
酒水冲抵工资,醉的何止是用工单位?我们需要找到问题的本质,为何年底的时候,一些用工单位敢于用“实物冲抵工资”的办法侵犯劳动者的权益?其实,答案就摆在了那里,这是因为监管部门的执法还太软弱。假如说,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时候,能够做到不折不扣,能够让法律尊严不受损害,谁还敢如此醉醺醺?
“酒水抵工钱”维权苦酒何以一杯又一杯?何以一年又一年?是到了让“酒水抵工钱”的单位喝一杯法律苦酒的时候了!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