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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严要求 推进长三角农业一体化
2019-12-13 12: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为付 王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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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制造业和服务业是主要的经济增长点。2018年度沪苏皖浙四省(市)第一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0.3%、4.5%、8.8%和3.5%。尽管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高,但三省一市农业发展活力位居全国前列,且注重区域协调发展。为在更高水平上推动三省一市农业一体化协同发展,应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

  一、全面统筹农业发展,完善利益补偿机制

  一是对三省一市农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农业的投资收益率不断提升,但在农业生产领域内种植粮食的收益普遍低于非粮作物,农地非粮化现象在部分地区较为严重。由于区域内部分地区地理资源环境较为类似,农业同质化发展现象较为普遍,特色农业发展相对缓慢。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的多样化发展,需要在三省一市范围内统筹划分农业功能片区,并配套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通过税费调节与专项资金等方式平衡不同农业功能片区收益,在保证一定数量粮食供给的同时减少重复性建设的现象。

  二是进一步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耕地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最重要的资源,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划分农业功能片区过程中应坚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结构优化”这一基本前提,根据区域内各县(市)的实际情况完善土地资源的空间布局。土地管理应逐渐消除省际壁垒,注重从区域整体角度统一管理,三省一市统一协调确定跨区域统筹用地指标。充分利用跨省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优化三省一市发展布局,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乡镇低效建设用地退出土地市场转为农业用地的可能性,进一步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利用占补平衡指标的同时多元化存量建设用地向农业用地转化的路径。

  二、整合完善区域农业标准

  一是对现有农产品标准进行整合,建立高质量、区域统一的农产品标准。近些年来,三省一市在农产品标准方面做了一定的整合工作,先后签署了《长三角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互认(合作)协议》、《泛长三角认证认可质量提升行动倡议》等文件,推动了三省一市的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工作,但工作力度相对不足,制定的产品标准停留在协议阶段。需要进一步打破区域界限,整合现有农产品标准,构建长三角统一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建设,并制定相应的法规条例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区域互认,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为长三角农产品一体化市场的建立奠定基础。同时,长三角农产品标准体系将成为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的样本,长三角地区也将被造成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样板区。

  二是强化农业生产污染把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秉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与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相配套的是农业生产污染防控举措。进一步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并鼓励农业生产中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数量;有机协调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空间协同保护的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在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浙西-浙南山区发展林业经济,筑就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大力推行生态农业,保护并修复湖区和山林地区的生态环境;在重要生态系统区域谨慎发展农业生产,通过造林绿化工程、江河湖岸防护林体系以及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改善重要流域和丘陵岗地生态系统;拨付专项资金开展环境联防联治和生态补偿统一标准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集成区域内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源,协调建立长三角区域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化体系。对现有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各厂商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进行整合,结合长三角地域农产品发展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包括农产品分类和编码标准、数据标准、质量标准、信息采集和传输等在内的高质量的质量追溯体系。通过协议或政策法规要求区域内农户、农业企业、流通企业以及各级政府监管部门,遵循质量追溯体系规定的统一信息格式,实现农业产业链信息资源共享,同时科学布局建立若干个关键区域的农产品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农产品信息的快速传输,保障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是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区域统一标准试点。农产品冷链物流涉及冷冻加工、冷冻贮藏、冷冻运输与配送、冷冻销售等多个环节,且业务范围涉及多个区域。长三角地区现有的冷链物流企业往往专注于某一环节,鲜有独立开展仓储、运输、配送等一条龙冷链综合物流服务的企业。不同环节或不同地区标准的不一致性导致弄产品质量受损,造成损失浪费。在三省一市范围内,选择实力雄厚且有严格操作规章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作为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的试点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现行的冷链物流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长三角区域统一的标准,从冷库建设、冷链运输车辆、低温物流中心等硬件设施,到包装、保鲜技术标准等技术标准,都实行统一监管。通过试点企业的运营,不断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的一体化。

  三、加强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一是整合区域农业资源,打造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农产品行业的发展往往受到规模偏小的制约和同质化竞争的困扰,品牌知名度不足是造成企业规模无法有效扩大和处于低水平竞争的主要原因。“农产品+地域”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是快速实现与区域大市场产销对接的重要手段,成为很多地区发展农业品牌优先考虑的策略。江苏省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县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超过160个,并形成了“连天下”“淮味千年”“宿有千香”“昆山味道”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然而,目前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产值偏低、销售范围较窄,品牌影响力局限在一定区域。因此,应整合现有农业公用品牌资源,科学规划引导公用品牌发展,提供一定数量专项贴息贷款用于公用品牌建设,并试点选择个别农产品打造长三角农业公用品牌。

  二是做好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的维护。区域公用品牌的最大价值在于其集体声誉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个体声誉,区域公用品牌面临的主要挑战为潜在的“搭便车”可能性以及个体声誉对集体声誉的损害。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区域公用品牌授权机制,对拟授权企业进行全面的资质认定;实行强有力的授权企业监管机制,通过高标准的检测、执法和追溯保证农产品质量,维护区域公用品牌的声誉。

  四、建立区域一体化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

  一是打造区域一体化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产销不衔接是制约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因素,打通农产品产销桎梏是推进农业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举措。三省一市的相关部门应整合现有的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各类农产品销售渠道,利用各类综合性产品展销平台,打造产三角一体化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优化产销对接方式。统一配置网络平台、农贸市场、连锁网点等展示展销渠道,把区域优质农产品资源与长三角地区巨大的消费市场精准对接。该平台将为长三角地区所有农业生产者提供区域内最高水平的产品推介服务、最能对接客户的机会、最便捷的产品销售渠道。

  二是建立合理规则和运行机制为区域一体化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保驾护航。展示展销平台的生命力离不开合理规则和运行机制的保护。区域一体化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应纳入政府机构、现有主流商业业态以及专业机构等多方面的力量,政府机构负责引领平台的发展方向,淘宝网、苏宁易购、苏果超市等商业体负责农产品销售平台的畅通,会展机构与场所负责农产品展示平台的统一构建,检验检测和第三方测评等专业服务机构则为平台的持续运作提供技术层面的保障。

  五、整体规划休闲农业

  一是统筹规划乡村休闲农业,减少同质化重复性建设。在三省一市范围内统筹布局乡村休闲农业的发展,对适合发展休闲农业的地区给予资金支持或规划引导,注重结合地方特色,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景的同质化建设。二是在乡村休闲农业发展中应突出特色彰显文化底蕴。对具有地域特色文化风貌的古镇名村、拥有历史古建筑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区,注重保护式发展,在做好整体保护的同时发展乡村旅游业。对有丰富历史底蕴的乡镇,充分挖掘历史典故和民间传说故事,融入休闲农业的整体发展中。三是注重相关配套设施融合发展。在建设乡村休闲农业配套设施时,推广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对农村地区人居环境进行整治,促进休闲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优化。

  六、优化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是整合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打造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现有的长三角农业科技联动合作机制为基础,以“长三角乡村振兴农业科技联合服务团”为载体,联合三省一市农科院打造虚拟的“长三角农科院”,完善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长三角现代农业一体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高效转化科技创新为生产力。在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力量,形成以农业高校科研院所为骨干,地方农业研究和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搭建合理分工、有效衔接、深度融合的农业科研开发与技术转化体系。

  (作者系江苏现代服务业智库首席专家张为付,江苏现代服务业智库研究员王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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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中江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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