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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见义勇为“上保险”让英雄不“流泪”
2018-02-26 09: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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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日前与保险公司续签协议,继续为见义勇为者投保无记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高保险额度,见义勇为人员身故、受伤将获得最高90万元赔付。(2月25日新华社)

  2016年起,宁夏区、市两级政法委就分别为见义勇为者投保了无记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义勇为人员身故、受伤最高可获得80万元赔付,此次提高至90万元赔付,进一步体现了当地政府部门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切身利益的善意,让英雄不再“流血又流泪”,纾解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将能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正能量精神,激励更多的民众参与见义勇为。此举既破解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困局,又相对减轻了政府部门的经济负担,值得各地政府部门借鉴和推广。

  不可否认,大多数见义勇为者是平民英雄,其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而见义勇为者往往又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出现严重伤残或意外身故,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治和救助,其整个家庭将由此陷入困境,造成英雄“流血又流泪、伤身又伤心”的现象。这种现象的不时发生,一定程度上也打消了不少民众在他人危急时刻敢于见义勇为的冲动,导致现实生活中存在“明哲保身”思想的人越来越多,常常出现一些不敢施救、不敢惩恶扬善等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这部分民众最大的担心就是,假如自己的见义勇为造成了伤残甚至牺牲,其本人或家庭得不到及时的救助怎么办?在这种后怕心理的作用下,他们便会畏手畏脚,不敢去见义勇为。宁夏为见义勇为者投保无记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让这部分人打消顾虑,能放心大胆地见义勇为。而对见义勇为行为发生意外伤害后给予及时救助和高额赔付的活生生事例,将能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队伍中。

  我们看到,宁夏为见义勇为“上保险”,并非只是针对当地民众。凡宁夏行政区域内公民或外来务工、经商、旅游人员在宁夏行政区域范围内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行为而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经相关部门审核,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给付保险金。可见,只要在宁夏行政区域范围内见义勇为的人员,都能一视同仁得到一份“保险”的保障,让外来人员见义勇为同样没有什么顾虑。此外,当地政府部门还将在烈士评定、伤残评定、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等多方面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更是消除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必将在当地营造一个崇尚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对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实,为见义勇为者投保无记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减轻了政府部门的一部分经济负担。因为商业投保,政府部门每年只需支付相对固定的少量保险费用,而因见义勇为人员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则是通过保险公司由整个社会来分担,这比单纯由政府财政支出这部分不确定的费用,会减轻不少的经济压力。因此,为见义勇为“上保险”的做法,实质也是为政府部门自身上了一份“保险”和分担了社会责任,值得借鉴和大力推广。

  简而言之,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消除见义勇为者目前普遍存在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引领良好的道德风尚。(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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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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