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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手机“案小没必要找”是纵容犯罪
2017-12-18 09: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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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在武汉电视问政期末考现场,一批庸懒散慢、敷衍塞责等问题频频被曝光。东西湖区的刘女士在六顺路开店,今年10月9日上午,她放在店里的手机突然不见了。刘女士找到吴家山派出所,第一次没找到出警民警,第二次去等了半天才被接待,民警说,这种情况太多,没有必要找,“这是个小案子”。(12月17日楚天都市报)

  实事求是地讲,在一些地方,手机被盗等情况确实每天都有发生,警察每天为这些看起来不大的事情,到处奔波,忙得不可开交。但反过来讲,这种“小案子”太多,说明当地公安部门对这种偷盗行为没有进行严厉的打击造成的。就像刘女士在手机被盗后,去吴家山派出所报案,出警民警说,“这种情况太多,没有必要找,这是个小案子”。

  这位民警这样对待丢失手机的刘女士,说明他认为民众丢失手机是一件“小事”,表面上看一种工作态度问题,实质是在纵容这种偷盗行为的继续发生。试想,市民发生了丢失手机的事情后,警察以“这种情况太多,没有必要找”,而不去认真处理。这样必然会使这种偷盗行为越来越多。实际上,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大案都是从小案累积后发生的。譬如:平时一些小打小吵等,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引发群体性的打架斗殴等。如果对一些刚开始吸食毒品的人不进行及时的处理,可能会使吸食毒品的人越来越多。一些左邻右舍之间有了矛盾,不去好好解决,可能会使矛盾越来越严重,发展到动刀杀人的地步。

  习近平在《之江新语 心无百姓莫为官》一文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试想,刘女士的手机被盗后,不但对他业务等开展受到影响,而且报案后民警不管,小偷没有得到应有处理,估计这样的事情以后还会发生,这位刘女士还有心思做事吗?必定一直处于忐忑不安之中。

  这位民警以案值大小作为案件的评判标准,这和以人民为中心、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背道而驰。一些“小事”,往往就是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大事,他们希望自己的那些“小事”,有关部门能为他们及时处理,得到满意的解决。而一些民警一听有人为一些“小事”来请自己解决,就嫌麻烦,甚至认为是“无理取闹”,甚至把一些纠缠于“小事”的群众当成了“刁民”,而不是实实在在地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最终使得群众的“小事”真的变成了很难解决的“大事”。因此,我们的公安部门只有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只有站在群众的角度想事儿,这样才能解决问题。才能让那些“小案子”不再发生或者发生得越来越少。(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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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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