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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让司法队伍更纯洁和专业
2017-12-04 09:4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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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三级法院、检察院今年以来启动员额退出机制,对不胜任一线办案的、离开办案岗位的、因违纪违法不适合继续履行办案职责的及时退出员额,现已退出员额148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中透露出这样的内容。(12月2日 新华网)

  法院、检察院员额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决定,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员额制改革的核心是从法院、检察院遴选出理论功底深厚、审案经验丰富的精英法官、检察官,让他们回归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和审案效率负全责。

  员额制改革的重点在于优中选优,而对不办案或办案达不到要求的,就需退出员额,进行分流。因而,员额制改革是对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是一场动“奶酪”的硬仗。员额制改革被视为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让不办案或办案达不到要求的人员退出员额,才能保证法官、检察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

  对不胜任一线办案的及时退出员额,主要是对素质能力不足而不能负责的予以退出。这是严格遴选优秀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让其回归办案本位,充实一线审判力量的体现。调整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把资源向一线倾斜,对于解决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对离开办案岗位的及时退出员额,主要是对只拿待遇而不尽责的予以退出。这是不办案就不能入额的体现。这可以避免人员岗位职责不清,审判职能与行政职能不分的情况出现,有利于优化办案人员结构,强化办案力量。

  对因违纪违法不适合继续履行办案职责的及时退出员额,主要是对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有重大过失、怠于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予以退出。这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这片“森林”是健康的,建设对党忠诚、人民信赖、素质过硬的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体现。这进一步纯洁了法官和检察官队伍,有利于保证司法的公正公平性。

  让不办案或办案达不到要求的人员退出员额,可让司法队伍更纯洁和专业,推动形成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职的分类管理格局,从而实现绝大多数案件由承办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作出裁判和决定,“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员额退出机制让“能上能下、能进能退”达成可能,从而最大限度激发员额制的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

  新闻链接:http://www.mediachina.org.cn/cmyw/2017-12-02/1181954.html

  作者: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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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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