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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万掩盖不住周义强160万的罪恶
2017-11-27 08:5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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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形势挺紧的,别给你添麻烦也别给我添麻烦,就当咱们之间送钱的事儿没有发生过,你把这钱拿回去。”说这话的是时任河北省承德市政协副主席、市统战部部长周义强,把钱拿回来的是行贿者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史某。戏剧性的是,裁定书上显示,周义强担任承德市双桥区区委书记的3年时间里,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61.9万元。由于2013年和2014年曾被纪委调查过,心虚的周义强于2014年下半年先后将受贿款退还给了行贿人,总退款金额达220万元(11月26日法制日报)。

  并不是周义强傻,他不知道自己多给行贿人退回了60万元,而是他想用220万掩盖160万的罪恶。但是,时过境迁,夜过留痕,受贿事实早已形成,不管周义强如何耍花招,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所以,当周义强生怕依法问责时,为时已晚。而且,开发商史某也怕周义强把自己供出来。因此,史某绝不会上周义强的当,史某也会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方式保护自身安全;因此,贪腐官员只要和开发商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就别想摆脱开发商的束缚。

  但是,周义强总是心存侥幸,总想用金蝉脱壳的诡计让自己逃避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然而,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这样的伎俩只能是“黔驴技穷”,已经于事无补。干了坏事,想吃后悔药。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后悔药可吃。所以,不管周义强怎么折腾,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这是不以他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党纪国法绝不会让一个不忠诚的腐败官员安然无恙地躲过灾难。

  因此,等待周义强调的依然是党纪国法的权威与尊严。这个案例说明,只有忠诚于党和人民,才是所有官员的正确选择。如果想既升官发财,又安然无恙地欺骗党和人民,那只能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一切皆无可能。党纪国法的权威与尊严决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党和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决不允许以滥用职权的方式进行掠夺。

  俗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人们常说,人要脸,树要皮;人们常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作为官员,而且尤其是那些高官,即便是不为自己的前途考虑,也应该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不能因为自己的罪恶,让子孙后代抬不起头来。但是,由于利欲熏心,鬼迷心窍,开发商只要将大把的钱往官员眼前一放,就会心生邪念,就会在开发商的甜言蜜语之后,将全部贿赂完全笑纳。

  那么,只要官员们收下开发商的贿赂,就身不由己了,就得乖乖地听命于开发商。而且,必须言听计从,开发商才能给官员更多的好处。否则,官员们就怕开发商不高兴的时候去纪检委举报自己。所以,那些腐败官员就会滥用职权,为开发商不遗余力地效力。而且,腐败官员的效忠,并不会让开放商心满意足,开发商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因此,只要腐败官员上了开发商和“企业家”们的贼船,就再也下不来了。而且,越陷越深,直至成为党和人民的历史罪人。

  因此,周义强用220万掩盖不住160万的罪恶。而且,这是他咎由自取。自己犯下的罪恶,必须依法承担一切责任;而且,只有让周义强等贪官污吏蹲进大牢之后,他们才肯忏悔自己的罪恶。但是,我们只能质问他们:“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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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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