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着力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其中,776名领导干部因懒政怠政、能力素质差、群众满意度低等原因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受到组织调整,实现了干部“既能上又能下”。(11月20日 《工人日报》)
为官须有为,守土须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这是每一个为官者的应有之义和为官之本。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不少党员干部产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当起了“甩手掌柜”,做起了“太平官”。他们如同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混迹于干部队伍中,“自己尽力了,但能力有限”成为他们“不为”屡用不爽的盾牌。
庸官懒官之所以有生存空间,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一个认定庸官懒官的标准,没有一套完整的慵政、懒政、怠政的认定和处理制度。长期以来,受“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论资排辈、排班站队”“不到年龄不会下,下去定是有错误”等观念影响,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优胜劣汰、良性循环的并不多见,较多的是以年龄划线、以文凭划线,让庸者轻松上位,堵塞了年富力强、廉洁有为的干部的上升渠道。特别是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干部,没有坚决拿“下”,形成“破窗效应”,使得一些“太平官”“老爷官”“懒散官”,稳端“铁饭碗”、稳坐“铁交椅”、稳戴“铁帽子”。
端掉“铁交椅”,摘掉“铁帽子”,真正让庸官懒官“动起来”“干起来”,树立“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鲜明导向,要划出下的“靶子”,明确“什么人下”,使下的情形更加清晰完整,便于把握、易于执行;织牢下的“笼子”,明确“怎么下”,细化操作流程,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前,跟踪问效后仍无起色启动处理程序;开出下的“方子”,对“下”的干部开出思想疏导、理论学习、技能培养等“处方药”,提升“敢为、有为、会为”能力,从而让“下”的干部觉得还有希望、有奔头。
能上能下制度,对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不在状态、工作平平、政绩寥寥的干部强化了政策约束,彻底打破论资排辈的“习俗”,“不犯错误不该下”的思维定式,“没有功劳有苦劳”的迁就照顾思想,“不为”不再是“保险箱”,“铁饭碗”不再坚固,“铁交椅”不再四平八稳,“铁帽子”也不再高枕无忧。从根本上打掉了滥竽充数也能坐享安逸的幻想,抽掉了在其位不谋其政也能舒服躺卧的“懒筋”,拧紧了履责担当的“发条”,让那些“南郭先生”“维持会长”“敲钟和尚”无法再挂“免战牌”,促使他们将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在履职尽责中奋发有为。(秋雨纷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