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怀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来反映问题的,作为信访干部必须以百听不厌的态度对待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既要热情接待及时受理,又要分类处置依规处理。”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班作授课辅导时指出,“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群众反映问题,严禁信访件光流转、不处置。”
对群众来说,如果不是利益受损,心中憋屈,也不会奔波劳累,到有关部门信访反映诉求;但对信访干部来说,正确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却是个“棘手”的活儿,一旦处理不当,轻则被骂几句,重则可能被倒查问责,算得上是“风险高、压力大”岗位。有的干部把信访件视为“烫手山芋”,巴不得离自己远点,努力推给别人。
面对群众反映问题,接招不出招,只是想方设法“第一时间”将信访件流转,完全不经过大脑处置,这种机械式“踢皮球”现象,与分派物品的“快递员”何异!在这种操作模式下,群众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了诉求,但具体哪个部门经办,自己无从知晓,什么时候能办结,更难以预料。一旦部门之间“打架”,信访件就可能“永远在路上”。
其实,若不是心中有冤,群众也不会“无事登三宝殿”,央求有关部门提供帮助,解决燃眉之急。虽然有些问题是“老大难”,彻底解决难度大,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甚至要投入必要的资金,但大多数诉求,只需信访干部提供政策解释,跟群众讲清道理,就能立即化解疑问,让群众满意而归。
可是,有的干部在从严治党的氛围下,学会了“保护”自己,片面认为“做得多、错得多”,为了不做错,宁愿不干事。能不说的,绝不多讲一个字;能不做的,绝不主动出手,冷漠推给别人干。只要能推给其他部门的信访件,即使自己能解决,也不过问、不处置,任其在部门间“旅游”。
归根到底,有些干部的思想作风走入了极端,作风不严不实,为民意识不牢,缺乏责任担当。面对信访问题时,就想方设法回避,不愿正视面对。一旦让这种作风蔓延扩张,势必会影响群众的诉求解决,造就更多“越级上访”,使信访“永远在路上”,透支政府公信,伤害群众信任。
要彻底解决部分信访干部光流转、不处置行为,既要严格落实“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上报办理进展情况”的要求,提高信访处理速度,更要让信访干部多学习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安源精神、八一精神,强化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能够主动积极地啃下信访这块“硬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