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泰国前总理英拉的“大米渎职案”,泰国最高法院政治事务处近日发表了完整的判决结果。这份结果显示,在9名法官做出的个人判定中,只有1人认定英拉无罪,另外的8名法官均提出了相似的理由,认为英拉有罪。(11月9日海外网)
2016年10月,韩国前总统朴槿惠被曝出“亲信干政门”;2016年12月9日,韩国国会通过弹劾总统朴槿惠的决议;2017年3月10日,韩国宪法法院通过总统弹劾案,朴槿惠下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韩国宪法法院8名法官意见一致,都同意弹劾朴槿惠,朴槿惠是以8-0的比分被弹劾的。
2017年8月25日,泰国法院原定举行的英拉“大米渎职案”宣判延期,英拉方面表示因病无法出席宣判,泰国最高法院因此对英拉发起逮捕。此后,泰国政府确认英拉已经逃离泰国。9月27日,英拉一审被判5年。泰国法院最新通报的消息称,在9名法官做出的个人判定中,英拉以8-1的比分被认定有罪。这里特别要说的是,有一名法院认定英拉无罪。
朴槿惠8-0被通过弹劾,英拉8-1被认定有罪,大有玄机。玄机何在?
8-0,表明韩国宪法法院对朴槿惠案毫无异议,朴槿惠就应该被弹劾,不弹劾不足以维护韩国法律权威,不弹劾不足以平息韩国民愤。8-1,表明在认定英拉有罪和无罪问题上,泰国法院法官的意见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英拉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但英拉最终被判有罪,刑期为5年。玄机就在这里。
不要小看一名法官认定英拉无罪。人们常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英拉案的真理是否会掌握在这名法院手中呢?目前尚不能作出判断,只有留待历史去做出公正评价,只有留待时间去给出准确回答。
尤其是这名认定英拉无罪的法官,是在英拉已经下台、大势已去的情况做出的认定,明知这样做是与泰国政府、泰国法院作对,但这名法官也“偏向虎山行”。由此说明什么呢?是否可以说明这名法官不畏权力、依法办事?在法官的心目中,不受其他任何干扰,法律才是衡量标准,这不是法官应该坚守的职责和底线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搞以少胜多,更不搞少数服从多数。不能说9名法官中8名法官认定英拉有罪,英拉就一定有罪。英拉多次宣称,自己无罪,自己是遭受了政治迫害。如果英拉此言属实,更让人觉得认定英拉无罪的这名法官,不仅坚守了法律的底线,更坚守做人的良知。当然,也不能说有一名法官认定英拉无罪,英拉就真的无罪;但是可以说,英拉到底有没有罪,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
认定英拉无罪的法官当然有自己的理由:根据总检察长所引用的法律,英拉仅仅是过失行为,并不算犯罪;虽然检察官已经证明大米收购计划存在腐败,但没有证据表明英拉从中受益。法律必须讲事实、讲证据,法官判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朴槿惠之所以全盘否认指控、在法庭上坚称无罪,就是因为韩国检方迄今为止,没有拿出朴槿惠的直接罪证;英拉已经被判刑,有直接罪证吗?
朴槿惠8-0被通过弹劾,应该说没有玄机;而英拉8-1被认定有罪,大有玄机。笔者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只能从外行的角度谈点个人看法,欢迎法律专业人士畅所欲言、发表观点,或者还泰国法院一个公道,或者还英拉一个清白。 (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