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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下属文责自负不是领导推责卸责的理由
2017-11-03 09: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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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材料是机关工作的重头戏,也是耗费时间和精力最多的事务。随着领导能力素质的不断提升,对文字材料的要求也与日俱增,小到标点符号,大到段落语句,领导干部的要求通常是“不能出一丝一毫差错”。所以,干部在撰写完材料以后,往往都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校对、修改、完善,有的还需要几个人来一起校对,即便如此,还是有出现纰漏的时候。

  最近,小A向笔者诉苦说,因为一篇篇幅较长的文字材料出现了一个错字,被领导骂得是头破血流。也正是因为这么一个错别字,B领导开始认为小A干事不认真、不仔细,甚至被认为不能委以重任。小A备受打击,干什么事情来都觉得心不在焉、无精打采。在小A看来,领导已经给他贴上了“能力不行”“素质不行”等标签。不过,小A也觉得委屈,其一,文稿篇幅较长,自己写的自己发现不了其中的某些问题;其二,这篇材料也是经过B领导审核把关的,奈何责任就完全推给了自己;其三,因为一个错别字就一棒子打死,过于以偏概全。

  有过文字材料经验的人都明白“文责自负”的道理,就是自己写的文字材料自己负责,如果出了问题,就必须自己担负应有的责任。的确没错,自己造成的错误的确应该由自己来承担。不过,负责审核把关的领导干部是不是就能完完全全推责卸责呢。在笔者看来,让下属“文责自负”不是领导干部推责卸责的理由。

  从严管理干部,严格要求办文办会,是做好机关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干部成长成才的必经之路。但是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是每个人成长成才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正如“知耻而后勇”。正确看待错误、立即纠偏勘误,才是面对错误的正确姿态。站在领导角度看,对待下属更应该宽容错误、帮助纠正、促进成长,才是推动工作的正确方式。

  现在大部分工作都需要领导审核把关,包括公文材料,原因在于,既让领导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又让领导核实校对公文材料的准确性。现实中,有的领导把关不严,把审核当成是走过场、搞形式,只管签字了事。还有的领导只把责任挂在嘴上,心头却是应付了了事,对干部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文责自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但是作为领导干部,就应该有领导干部的担当姿态,不能数成绩时就一下子跳出来,谈不足时就毫不犹豫地推给下属。这种自己不担当、让别人担当的作风要不得,属于典型的避重就轻、纯粹的利己主义。

  为了博取上级领导的好感,严谨细致、准确无误、精益求精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而将下属错误撇得干干净净,似乎也不符合一个领导干部勇于担当的优秀品格。无心也好,无暇也罢,审核把关的真正意图就是核准校对下属工作的正确性,如果经过这一环,文案材料仍然有错误,那么责任就应当在审核把关者身上。

  干部的能力素质是全方位的,不应仅聚焦在文字材料上,错一个字并不等于全盘抹杀一个人的其它优点,严厉的苛责、一味的否定并不利于下属改正缺点,反而会因为打击下属工作的积极性而让下属陷入长期的情绪低谷,干起事情来既打不起精神,也不能心无旁骛地全神贯注。在这方面,领导应该怀着包容宽怀的胸襟,除了担负起自己应担的责任,还要同下属交心谈心,帮助改正错误,以正面激励激发下属干事热情。

  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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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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