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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鸡串却按签收费,市场监管要有所为
2017-11-01 09: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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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电影院旁这条小街吃串串,明码标价2角一根签,最后两女生竟吃了128元,640根签!”几天前,姑娘小项在成都春熙路附近暑袜南街“魏记麻辣烫”的就餐经历再一次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有类似经历,“选了签签给老板烫,吃完一报价,就吓一跳”。(《成都商报》10月31日)

  两位女生把不愉快的就餐经历通过微博发表到网上,也许只是发发牢骚而已,有幸被成都大V转载,一时才造成坊间热议,也因此引起成都政务服务中心关注。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迅速介入,对当事店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对当事客人致歉退还餐费。

  看似纠纷完美解决,但问题的实质没有触及,难保不会有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尽管商家明码标价,但“2角一根签”有歧义,是2角一根签上的菜,还是一根牙签呢?消费者吃的是菜,而不是牙签,牙签插到烤菜里,相当于筷子的作用,收费应当按不同菜的份量和品种收费,而不是牙签的多少。商家混肴不同单位量,涉嫌偷换概念,与青岛大虾的“一只”和“一盘”同属欺骗行为,应当受到市场监管。

  事件被舆论关注,很多消费者跟帖反应,按签收费许多人也碰到过。换言之,这件事不是孤立存在,早就发生,也不仅此家独有。问题来了,类似宰客行为,消费者在店家“说话特别凶,态度也不好”的语境下,只得忍气吞声,付费逃离。谁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说当地监管部门不闻不理也确实冤枉,相关负责人解释,他们对眼前乱数签签的问题也做过几次整改。既然做过整改,为什么还会再次出现呢?也正是市场监管的“懦弱”,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变相纵容了一些不法商家肆意宰客,从而让消费者逃之夭夭。

  商家所说的房价贵,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负担不应当转嫁给消费者。商家经营,诚信是基石,品质和服务是后盾,当然依靠商家自律显然不够,还需要监管随时主动跟进,而不是事后诸葛。商家依靠小聪明一时赚到了钱财,消费者“恨屋及乌”的心里,对成都这座城市还会有好感吗?“青岛大虾”对青岛的旅游经济以及当地政府形象的伤害殷鉴不远。成都相关部门要汲取教训,不要步其后尘,应当主动积极作为,对欺诈消费者权益的商家严罚重处,必要时禁止经营,而不是不疼不痒的批评教育和退还钱财。

  http://news.hsw.cn/system/2017/1031/922220.shtml

  杨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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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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