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已拉开报名序幕。国考作为公务员的重要“入口”,其一举一动都吸引着广泛的关注。梳理考试职位,发现其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严格的专业限制。以四川为例。在本次招考的20个部门的790个职位中,不限专业职位仅有两个,其余所有职位均要求报考者拥有符合职位要求的特定专业。
不可否认,对公考职位进行精细化的专业设置,有利于提高选人用人的针对性,能实现进人到用人之间的迅速吻合与高度衔接。比如外交部、证监会、税务部门等等,如果没有相应专业知识,即使最终成功“上岸”,工作恐怕也无从下手,甚至难以胜任。因此,专业限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而言,确实很有必要。
专业设置在招录人才过程中虽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多公务员进入单位也能从事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实现以事择人、以岗定人的初衷。但人员招进单位后,或多或少存在专业偏废、专业闲置,甚至自招录进单位之日起便始终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工作内容等情况。
固然,人才进入单位的培养渠道可以多样化,定岗招录的专业人才并非只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单一流动。一段时期的专业工作后,调往其他部门其他岗位,乃是组织部门的职责所系。但对于进入单位便立即与专业“撇清关系”这类行为,则会让人产生“专业设置的目的仅仅为了限制报考人数”的错觉。专业与岗位职责的迅速错位,既违背了招录的初衷,又造成了专业的浪费,还容易引发质疑。
因此,公务员招考的专业限制要“名副其实”,一方面,人才招录进单位后,应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确保专业与职责不错位不轮空,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设置报考专业时,如非专业性强的岗位,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应尽量放宽专业;确实需要某专业领域内的人才,则要做到精准定岗定责。当然,专业的放宽并不是说不需要专业知识,终身学习应是公职人员的基本态度。公务员招录之后,还要通过培训、考核、轮岗等方式增强公务人员的专业能力,真正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的服务型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