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召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黑名单”发布后的进展情况。会上,阿里巴巴副总裁孙军工表示,“黑名单”已得到多方关注,各方积极采取行动,有力震慑了假货分子,很好地体现了社会共治。(9月27日《正义网》)
三个月前,阿里平台治理部首次对外披露了“售假账户操控人”、“假货生产企业”两张大数据“打假地图”,并向外界公布了首批“百家售假企业黑名单”,依托于强大的大数据处理技术和专门的打假机构,除了进行线上管控和筛查,对售假的网店进封杀和关停外,还采取起诉索赔的方式以达到打假与维权的双重效果,临门一脚的效果做到了极致。公布“打假地图”则是将线上的打假转移到线下,从区域化打假到全域化打假,由独治向共治转变的要求。
不过,披露信息的提供线索只是打假的第一步,“百假黑名单”作为电商平台的自身努力,还得有追踪,有落实,才能真正形成震慑,将打假利器转化为打假行动。此次阿里公布“黑名单”发布后的进展情况,意义不可小觑。一是对于消费者和公众知情权的尊重。知情权的满足,是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平台责任的履行,打假责任的体现,都离不开信息的公开。打假黑名单作为打假的利器,是否落到了实处而非”烂尾之状”,理应给公众一个交待,既是程序性的要求,也是权利尊重的需要。
二是基于打假决心的充分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也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数据显示,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在上线途中成功拦截假货链接3.8亿条,对一些假货链接实现多次拦截。清退涉嫌售假的店铺18万家,通过大数据对网店掌柜头部识别发现的售假线索4500多条,向公安机关推送线索1100条。在目前九龙治水的短板尚未解决,打假体系还有待改进的当下,“百假黑名单”的进展追踪与公共交待,体现了打假决心的最大化。
三是实现社会共治的强化督促。充分而全面的信息公开,既是成果的公布,也是自我揭丑和外化成监督的必要手段。既有打假体系最大的缺陷在于,有始无终,有头无尾,形成了大量的“行动烂尾”,多是开头轰轰烈烈,结尾悄然无声。按理说,囿于自身的责任与手段局限,公布并提供黑名单之后就算万事大吉。但公布之后,相关部门是否开展治理,黑名单是否发挥了打假资源归并的功能,还得有信息追踪和公布,持续形成监督之势,让黑名单中的企业付出代价,让打假者在公众的监督下不敢懈怠,“打假利器”才能成为“打假神器”。
四是形成基于信任的打假合力。社会共治的实现在于集聚各种资源要素,前提是建立基于信任的合作机制。电商平台公司的态度能否获得认可,技术能否获得推崇,既需要取得公众的信任,消除“打假不力”或者“假货天堂”的误会,又需要用实际的行动证明态度与立场,在彰显责任中去赢得支持。而平台企业也只有在公众的充分肯定和信任后,有更多的资源要素进行聚集并形成合力,建立联动和协调一致的机制,打假才能从“分治”向“共治”进行提升。
由此而论,一张小小的“百家售假企业黑名单”,实则蕴含着“谁来治”、“怎么治”、“治得好”的打假命题。而从技术查假向合作共赢,从企业自为向社会协同的手段转变和体系转化,阿里巴巴用行动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