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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去网吧不认定为贫困生,越看越有理
2017-09-01 11: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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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就《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回答记者提问,指出“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指的是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住学校提供的宿舍而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或者学校提供有网络学习条件但经常在营业性网吧进行与学业无关的消费活动,具体认定标准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近年来,如何认定贫困生总能引来众人审视的目光,甚至不排除个别媒体的不良炒作与标题党们的吸人眼球。比如某大学的贫困生认定要查询过去某一段时间内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的消费记录,就被一些媒体炒作为“贫困生认定盯上饭碗”。于此同时,“因穿耐克鞋被取消助学金”,“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等事件频繁出现,又给人们以足够的想象空间。而此次,陕西省的相关规定甫一出台,就引起了非议,尤其“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更是被简单化,甚至被误读与曲解,令人遗憾。

  事实上,关于贫困生的认定本身就是个难题。难就难在既要有刚性的标准,又要有一定的弹性。既要看学校所在地的生活水平,也要了解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消费水平。既要有大数据分析,又不能缺乏情感关怀。贫困学生各有不同,家庭差异、地区差异、生活习惯等,情况千差万别。要避免贫困补助被“偷食”,又要最大限度发挥贫困补助金的作用。相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可谓是绞尽脑汁。

  就“常去网吧不认定为贫困生”而言,笔者猜想,办法的制定者大概认为,既然是贫困生,当然吃饭尚且都难以得到完全保证,经常去网吧显然超过了自己的支付能力,至于去网吧究竟干什么,不可能再划出明确的扛扛,还有网友关心每天或者每周究竟几次算是经常,作为运用全省的贫困生认定办法,显然不可能予以具体化、明确化,更多的是通过负责人解释方法予以明确。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有一定标准,刚性扛扛必不可少;二是给了学校一定操作空间,否则认定贫困生办法有陷入僵化的可能,那样既不科学,又降低了可操作性。

  “常去网吧不认定为贫困生”之所以引起争议,很重要的一点在于人们的误读。受众把贫困生认定办法放在放大镜下仔细观看,寻章摘句,甚至断章取义,脱离具体环境讨论办法的刚性,忽略办法的弹性,从而人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殊不知,一项省级办法的制定,也需要给学校一定的操作空间,还要照顾地方的差异,如此种种全被忽略。

  幸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及时回应,强调“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指的是进行与学业无关的消费活动。行文至此,人们完全可以释然了。由此可以看出,多数人还是把去网吧的目的是否具有正当性当作了一个硬性条件。其实,大可不必,在现有条件下,很多高校已经能够提供学生上网学习的地方和空间,去网吧学习的究竟能有几人?网吧又能对真正贫困的学生产生什么样的吸引力?去网吧又能够干什么?答案不言而喻。

  一项政策的实施总是需要配套措施,甚至需要政策的落实者结合具体环境予以完善。过度强调贫困生认定办法的刚性忽略其应有的弹性,显然并不科学。同理,如果过度放大政策的弹性空间而忽视其刚性,又会给贫困生由“人定”以足够的空间,显然这并非办法制定者的初衷。以此而言,“常去网吧不认定为贫困生”并无过错,甚至越看越有理。

  文/杜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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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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