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新规,规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其中指出,在外租房、经常出入网吧者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华商报8月30日)
贫困学生享受政府资助,是因为家庭物质条件较差,不足以支付学习费用,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并且具有一些特殊情形,比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所列情形中有一个兜底条款,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这个标准的认定就很模糊,难以界定那些情形属于其他情况,这也使别有居心之人有机可乘。
政府对于贫困学生给予很多优惠政策,虽然关于贫困学生的认定标准十分明确,但仍有一些别有居心的人通过钻空子来骗取国家资助,学校在审核贫困学生的身份时无法做到实地考察,只是通过一些书面材料来审查,难免会出现与现实不符的情况,这也导致真正贫困的学生得不到学校的资助,而那些不贫困的学生却得到学校的资助,说到底本身这就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贫困学生不仅可以享受政府资助,社会各界和有关团体也会为贫困学生提供各种资助,许多地方成立了专门的公益性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圆读书梦,知名企业和爱心人士也会积极捐款助学。一些省贫困学生每年预算安排学生助学资金全面落实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政策,创新工作方法,推出了自选动作。
省教育厅出台新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贫困学生的行为,净化贫困学生队伍,让资金真正用在那些需要的贫困学生身上,将那些滥竽充数的人清除出贫困学生队伍,为学校认定家庭困难学生设定标准。贫困学生不应只是纸上困难,实际生活中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不仅对于那些真正贫困却没有得到资助的学生不公平,而且对于其他学生来说也是不公正的。
贫困学生就应该利用资助的经费来完成自己的学业,而不是用它来做其他的事情,倘若贫困学生拿着助学金去网吧或者租房,那么就失去了资助本身的意义。社会资源是人们所共有的,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害他人利益。人们的爱心只对需要它的人,让我们给真正的贫困学生献出我们的爱心,为他们圆梦。
作者:马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