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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出狱11年后又被捕有何深意?
2017-08-14 09:4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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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多位接近安徽检察机关的权威人士处获悉,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农服”)现任副总经理殷光立,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于20177月底被安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813日 澎湃新闻网) 

  公开资料显示,殷光立,男,1962年出生,安徽滁州人,汉族,大学文化,曾历任安徽颍上县县长、阜南县委书记。20015月,殷光立因在干部调配工作中收受下属现金、存折共133888元,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番被逮捕,是殷光立假释出狱11年后,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而“二进宫”。 

  虽然媒体没有详细说明其被逮捕的原因,但从所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行为来看,估计还是属于在任时的老账,是其十多年前的犯罪问题又有了新的发现,有了新情况,果真如此,这确实是彰显了党对腐败“零容忍”态度,这对每一个心存侥幸的官员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警示。 

  曾几何时,官场潜规则盛行,退休即进“保险箱”无疑是其中之一。由于有这样一条潜规则存在,一些官员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在退休前“捞一把”。虽然其中一些官员事发败露受到惩处,但一些官员则因在任时所涉问题时过境迁,未被严肃追究。十八大后,随着一些退休官员被惩治,这无疑在告诫官员,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官员退休后,只要腐败问题曝光,同样逃脱不了惩治。 

  如果殷光立被逮捕,所涉及的问题是其在任时,是在第一次判刑前,那无疑是告诫领导干部,即使你过去收受贿赂被判刑,但如果你有新的犯罪事实曝光,那你同样要受到追加的处罚,这对震慑官员,作用毋容置疑。腐败后,在领导岗位肯定要查,退休还是要被查,连判刑后发现新的问题也要查。这才是真正对贪腐的“零容忍”。这真应了那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72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收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申请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任润厚违法所得人民币1295.562708万元、港币42.975768万元、美元104.294699万元、欧元21.320057万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上缴国库。要知道,早在两年前,任润厚已经因病死亡。 

  贪官死后竟也要“受审”,贪官出狱11年后又被捕,再一次告诫官员,一旦腐败,必定要受到惩治,要付出沉重代价,这是不容置疑的。(文/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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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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