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西安,环卫工人穿上了印有补习学校名称及公益宣传语的工服。这种工服为荧光绿的马甲,参照交警使用的反光背心的标准,背心前后设计有4条反光条。穿着这种“广告”工服的环卫工直言,感觉上有点怪。据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官网介绍,这是一项名为“关爱环卫工人·助力城市文明”的捐赠活动,冠名的这家补习学校筹资120万元,捐赠了3万个马甲,覆盖全市。(《三秦都市报》8月9日)
企业关爱环卫工人,助力城市文明建设宣传,当然值得肯定。各地的城管部门(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在合法合理的范畴内,探索实现企业、市民、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城市文明建设的恰当方式。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争议,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比现有的环卫工工服,具有更佳的反光效果、穿着上身更凉快的马甲,由企业赞助是否合理。各地现有的环卫工工服,制作粗糙,质地感不佳,冬天上身聚暖效果不佳,夏天穿着则倍感酷热,也没有像企业捐赠的马甲那样贴有防撞的反光条。一个赞助企业尚且可以发现环卫工工服在设计、功能、做工、体验等方面的不合理之处,作为环卫主管部门的城管部门反倒是熟视无睹。这显然说不上对于环卫工的关爱。
固然,由于薪酬待遇、劳动环境等方面因素,许多城市的环卫工岗位人员流动率较大,环卫工服需要经常发放。即便如此,批量采购反光效果更好、穿着更凉快(冬天更保暖)、制作质量更好的环工工服,其成本支出在一个城市的市政环境总支出中,也不过是个很小的数字。如果各地城管部门真能如其开展的职责宣传、公益宣传中所宣称的那样,关爱环卫工人的健康、安全,就应从改进环卫工服做起。
第二个问题是,企业赞助环卫工服,广告宣示意味过强,其做法是否恰当。涉事补习学校实打实的拿出了120万元,定制并捐献了3万个环卫马甲,让西安全市的环卫工人都能感受到清凉,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环卫工遭遇误撞的风险,这很让人钦佩。但在工服上印刷哪怕是公益宣传语的字样,已经多少有些别扭,环卫工穿着这样的宣传语工服,就成了流动的广告牌。
并且,这样的宣传语工服上,还加上了宣示机构(即广告单位)的名称。按照我国的广告法规,工作服显然不是发布广告的恰当介质。行为艺术家在身体、面孔或衣服上呈现特定话语,也不是广告行为。更不用说,宣传语、广告语工服给环卫工不可避免会带来滋扰——环卫工可能会市民被认为是广告发布者,从这种发布行为中获益;甚至,一些市民完全可能认为,环卫工从广告商那里获取薪酬,以环卫履职为名,行广告宣传之实,从而抗拒其发出的保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所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管理机关应当履行广告主管部门职责,要求该市城管部门及发布工服广告的涉事补习学校纠正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