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家信访局公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旨在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8月3日 中国网)
在此之前,由于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模糊,信访工作中确实客观存在这样的难题:一些本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也一齐涌入信访渠道。这样的情况,不只是让民众诉求得不到表达,更让信访渠道不堪重负。
因此,如何让诸如“小蝌蚪找妈妈”的事情再次发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出台了。《规则》的出台,使得解决诉求的责任主体和法定途径更加清晰,在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理顺了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的关系。
可喜的是,《规则》明确要按照职责权限确定信访事项的处理机关,并要求处理机关明确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拟采用何种途径受理以及法律依据。《规则》还进一步指出,对于属于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同时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信访诉求,行政机关不能一概不予受理。这些举措的明确提出,在很大程度上都促进了“小蝌蚪”找到“亲妈妈”。
那么如此一整,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信访部门只是简单地变成“收发室”,而信访干部直接成了“旁观者”?
大可不必担忧,其实信访部门作为依法分类处理的入口,在《规则》实施后,不仅要担负起登记、甄别工作,实现准确分流,还要负责协调、督办等工作。另外还对无法导入其他法定途径或者按依法履职处理的“硬骨头”,进行兜底解决。这样的考虑,使得群众诉求更高效、更准确得到表达,何乐而不为?
正所谓“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机制不断趋于完善,从《规则》的出台就不难看出,凡是涉及到群众的,党和政府都会去积极调查研究,倾听民意,让顶层设计更加合理化人性化。这样看来,党和政府如此察民众疾苦,人民群众如此参与其中,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之下,我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已然不远……
文/齐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