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民马明碰到一件郁闷事,在位于长春前进大街上的吉林博爱医院做包皮手术,医院一开始只收取了610元手术费,结果术中医生以他有筋膜感染和神经分叉严重为理由,分别加价了3800元和4800元,他最后一共交了一万多块钱的手术费。”(7月31日文化报)
手术台本应是“救命台”,手术刀本应是“救命刀”,然而,近几年,手术台却成了一些医院和医生挟病人的生命“持刀抢劫”的平台,手术刀也成了一些医院和医生的“宰人刀”。长春市民马明这个小小的切除包皮手术,原本谈好只要610元手术费,结果手术中医生以他有筋膜感染和神经分叉严重为理由,大幅加价,他最后一共交了一万多块钱的手术费。比原定价格高出近20倍,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即使真的是医生说的那样,在马明手术过程中发现有筋膜感染和神经分叉等问题,这也是医生在术前没有认真检查,草率手术造成的,责任应该在医院和医生。理应医院和医生向马明赔理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因为这种草率的手术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一定的伤害,可能会给患者造成手术后遗症等。
再说,就算真的有加项,而且是手术前无法查出来的,那么,医院也应该根据“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先把手术做完再与患者商议,总不能把患者撂在手术台上,逼患者家属签字。而且比原本高出近20倍的手术费,合理不合理也是个问题,不知道这个医院这种收费有什么依据?手术做到一半开出如此高价,显然有一种趁火打劫的味道。
好在马先生的这个手术是个小手术,不会危及到生命安全,还有力气与医生商量。但如果要是那些十分危重的病人,如果手术做到一半时,医院要加价,等于把刀架在病人的脖子上。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很弱势、很无助,为了保命,只得任其摆布,只得答应医院和医生的各种“加价”要求。这说明,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赚钱,连最起码的医德和做人的底线都不要了,最起码的社会伦理都不讲了。
如果在手术过程中,确实碰到一些新情况,确需适当地加一些钱,在手术后跟病人讲清楚,只要不过分,病人也是会理解的,也是会同意的。但像马明这样一个小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加价了近20倍,是不合常理的。“手术台上加价”是拿手术刀“宰人”,即使病人同意了,实际上也是病人违心同意的,这等于是一个“霸王条款”,就算是病人或者病人家属签了字,付了钱,也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广大患者如果碰到类似情况,完全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讨回医生把手术刀架在身上被逼多付出去的费用。(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