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一些城市的宜家商场再度被纳凉族占领,“壮观”画面在网上流传开来。有人辩护说,反正宜家的营销策略就是“欢迎体验”,咱们去“体验”一番有何不可?咳,真体验自然无妨,可你看看,一进去逮着个床就霸着不肯挪窝,直到人家快打烊了才走,第二天还来——说这是“体验”,谁信哪?退一步说,就算蹭睡,也该知道宜家毕竟是公共场合,从照片来看,睡得昏天暗地者有之,打赤膊、吸烟者有之……还真是不拿自己当外人啊。
人与人之间有“社交距离”,随着关系亲疏不同,这个距离也有远近的区别。有些事,自己独处时可以做,旁人在场就不行;亲友面前可以做,外人面前就不行。个中细节微妙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有些差异,但总体来说,身为一个文明人,都应该有隐私和界线的意识。缺乏这种意识的人,一旦举止“越界”,哪怕自己不觉得、不在乎,对他人而言也已经构成冒犯。公共场合是“外人”们的活动场所,就不能当成家里一般,最近浙江一妈妈带4岁儿子进女更衣室被骂哭,成都一奶奶带着6、7岁的半裸的孙女坐地铁被网友曝光,原因就在于此。
在不同场合、与不同人接触时,把握相应的社交距离,既是为了不冒犯他人,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家长带超龄子女进异性更衣室、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的事情屡见不鲜,说明有些家长不但亟需在文明礼貌方面补课,对于儿童性心理、人身安全教育等知识也很欠缺。陌生人前尚且如此,亲友之间更不会避嫌,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如何懂得自我保护,而调查研究显示,八成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为熟人作案。
把握恰当的社交距离,具体涵盖哪些内容?人们常常很难作出清楚的描述;但在常识熏染与本能反应下,一旦有人越界,人们就会感到“不雅”、“不妥”,这便是隐私和界线意识的警铃在起作用。像情侣在公共场合亲热,跟不算太熟的人讲“荤段子”……别小看这些举动,严重的甚至构成性骚扰。此外还有一些典型的不文明行为,追根溯源也与缺乏隐私和界线意识有关。比如在交谈时喧哗,可不仅仅因为噪音扰人。试想在公交车上听见某人大声讲电话谈论私事,难免有种被迫窥人隐私的不适感。然而大声喧哗这件事许多人并不在意,柏杨讲过一个据说发生在美国的笑话:两个中国人讲话,美国人认为他们就要打架,急拨电话报案。警察来了,问他们在干什么,他们说:“我们正耳语。”
把公共场合当成自己家,一举一动带来的影响却不会真的像在自己家一样,关起门来不为人所知。所以,自以为在“耳语”的两个人引来了警察,自以为“孩子还小”的家长被声讨,自以为在宜家“纳凉”的人们被拍照上网……被损害的,又岂止是个人的形象。
吴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