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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这一“晒”
2017-07-19 09: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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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办公室里,记者目睹了何法官熟练操作电脑,把一份最新的案子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过程。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开放、动态、透明、便民”八个字。点击鼠标,全国各地法院的相关裁判文书一目了然......近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办公室里,记者目睹了何法官熟练操作电脑,把一份最新的案子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过程。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开放、动态、透明、便民”八个字。点击鼠标,全国各地法院的相关裁判文书一目了然。(7月18日 中国新闻网——中国裁判文书公开:让司法暗箱操作无空间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7/07-18/8280454.shtml)

  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这种“晒”,我们可别小看哟!

  以往,不是多数,少数法官,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不仅自己“不专业”而是“二百五”,且,因为,裁判文书不公开而缺乏有效监督,冤案在所难免。如今,裁判文书上网率已经纳入法官个人业绩考核范围,对于上网率未达到95%的,按标准予以扣分,这一方面,是在倒逼法官“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裁判文书“晒”出来之后,众目睽睽之下,接受社会各界,包括司法系统的“同行们”去挑刺,谁还敢马虎,谁还敢“吃了原告吃被告”?!

  裁判文书上网,这当然是“司法改革”的具体表现,而“司法改革”却又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要义之一,也不能说这与“经济体制改革”无关;因为,司法与政治,司法与经济,也司法与文化,司法与科技,司法与教育等等,都是互为关联的。当下的中国,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讲法治,人与人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遇有矛盾,不想通过“打群架”来解决问题,而首先想到的是“法庭上见”,或“交给我的律师去处理”,这种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依法治国”,你不能说不是社会的进步。

  现在的问题是,像法院裁判文书上网这种“晒”,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譬如说,扶贫、救灾等方面的资金发放,如果也能像裁判文书这样尽最大可能地晒出来,或许,有的“苍蝇”就不敢贪污;譬如说,官员的家庭财产及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尽可能地于最大范围内晒出来而接受监督,一些官员也就不敢贪;再譬如,将“放管服”的具体内容晒出来,相关官员就不敢借机“吃拿卡要”;还譬如说,将“植树造林”的方位与棵数晒出来,相关官员就不敢“植数造林”,如此等等,才会“阳光不锈”。

  无论“深化改革”还是“扩大开放”,不可空喊口号,而应体现在制度创新上,这既需要“基层探索”,也需要“顶层设计”,而无论是“探索”还是“设计”,能公开的应尽可能地公开,能晒出来的都应晒出来,“将改革进行到底”,对于人民政府来说,晒得越多越好,晒得越细越好,晒得越快越好。

  作者: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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