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延安市出现一幅宣传标语,在介绍延安的清凉山时,其内容竟是南京的清凉山公园。据悉,延安的清凉山曾是解放日报社、新华通讯社等众多新闻机构的所在地,因而被称为红色延安的“新闻山”。而南京的清凉山公园,则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园,被誉为“城市山林”。显然,二者是风马牛毫不相干的。媒体曝光后,落款方“延安市南城区改造指挥部”回应,该标语“系施工工地按照延安市住建局要求张贴”,“已经撤下”。(新就报网7月11日)
近年来,各地在加快经济发展、进行城市建设、提升文明程度、组织突击任务等各项活动中,总会在居民小区、建筑外墙、广场周边等公共场合悬挂宣传标语。我们应该承认,一幅标语虽然只有寥寥几字,但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形象,凝聚了一个地方的智慧,它具有广泛的动员性、深入的感染性、强烈的鼓动性,不仅可以造势,而且有利于形成奋发向上的氛围。然而,时不时曝光的“乌龙标语”不仅令广大群众啼笑皆非,而且使政府颜面扫地。
从表面来看,“乌龙标语”的出现,似乎是工作人员粗心大意造成的,但背后却反映出作风漂浮、工作散漫、懒政思维的作风,其危害不仅在于给公众留下笑谈、给工作上带来失误,关键在于这种不该出现的“乌龙”会导致工作变味走样,让实事变虚、好事办砸,如若任其发展,危害不言而喻。所以,对于出现的“乌龙标语”,相关部门不可满足于“已经撤下”,而应该像整治“四风”问题那样,深挖根源,强力问责,认真整改,绝不姑息。
首先,要改变宣传标语的抄袭作风。不论是搞城市建设,还是抓经济发展,也不论是创建文明城市,还是组织突击活动,都需要全民参与,这不仅要求具有宣传鼓动作用的宣传标语简洁凝练、易于传播,而且要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所以,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把标语的拟定看成是“应景”的差事,更不能为了省时省力而照搬照抄兄弟城市的内容,甚至连地名也不加修改,以致丑态百出、留下笑柄。正确的做法是广泛征群众求意见,从广大群众中凝聚智慧,使宣传标语的拟定过程成为发扬民主、汇聚民智的过程,成为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过程。
其次,要监督宣传标语的制作过程。纵观“乌龙标语”事件的发生,无不与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有关。有的认为此事是“小菜一碟”,因而没从心里当回事;有的抱有“差不多”的思想,认为“差一丈也一样”,因而在标语制作悬挂过程中“只求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因此,在宣传标语拟定后,不论交由哪个部门制作,都需强化“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从字体的设定、材质的选择,到小样的校对、成品的接收,最后到悬挂的方式、悬挂的地点,都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乌龙”事件的发生。
再次,要问责“乌龙标语”事件的责任人。俗话说,“作风问题无小事”,看似小事的“乌龙标语”却折射出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而在工作实际中,一些地方在处理“乌龙标语”问题时,为了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往往是止步于“已经撤下”,很少对当事人予以问责。于是,在涉事人员看来,出了“乌龙”事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而不可能“吃一堑长一智”,更说不上“接受教训”了。所以,面对“乌龙标语”,很有必要查清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并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从而使其本人、也教育大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肖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