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的一张“在全乡范围内施行禁酒的公告”的截图,7月4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简称“贡山县”)县委宣传部、独龙江乡政府工作人员先后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目前,“禁酒令”尚属征求意见阶段,网传的“禁酒令”公告截图只是征求意见稿,待征求意见完毕再做决定。(7月4日 搜狐网)
全乡禁酒是“好心办坏事”,其出发点是为了引导全乡形成积极文明的生活习惯,但是,这种行政管理方式十分粗暴,企图单靠行政手段管理社会,其实质是公权力侵犯公民的私人权力,毕竟只要不对社会、他人和自己造成严重影响,饮酒就是公民个人自由。类似的情况还有,某某县为规范机关形象对干部着装提出详细要求,某某县为完成工作目标强制要求全县干部周末加班。
为了实现社会某一公共价值目标,基层执政者往往喜欢采取单纯的行政管制方式,因为行政管制最直接、也最简单,同时,也不用思考很复杂,但是往往也最容易侵犯公民的私人权力。单纯的行政管制也暴露了基层行政人员的公民权力意识淡薄,认为公权至上。同时,当公权侵犯公民私权时,单个公民又是是弱势群体,毕竟面对的是强大的国家机器,整个社会缺少专业的组织为公民集体维权。其实,损害了私权的行政措施,得不到人民的认可,自然执行起来难度也能大,最终行政效果也不会好。
避免公权侵犯公民私权,就是要建立行政决策法治审核程序,让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因为法治是每个公民都认同的价值追求,这样才能取得绝大多数人的同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行政措施才能既符合社会价值,又能得到群众的拥护。(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