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刊登在《延安日报》、署名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某的文章,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时评文章高度雷同,被网友质疑涉嫌抄袭。对此,富县有关方面回应:经初步核实,该篇署名为李某的文章由该县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李某本人并不知情。至于为何会以署名文章形式见报发表,李某本人也并不知情。(7月4日华商报)
引发网友关注的文章发表于6月23日《延安日报》二版,标题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有细心网友发现该文章与新华社2015年5月14日发表的一篇题为《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的文章内容高度雷同。两篇文章共有800多字雷同,新华社文章的导语第一句“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被用作富县县委书记署名文章的标题。
据封面新闻报道,遭到网友质疑的对象是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该事件在网上曝出引发广泛关注后,李书记已就此事向市上有关领导当面做了汇报,目前正在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网上有舆情,富县有关方面能够及时回应,这种精神值得肯定。不过,富县有关方面回应说李志锋书记什么都“不知情”,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延安日报》贵为延安市委机关报,其署名文章虽不是一言九鼎,至少也代表了延安市委舆论引导的良苦用心。富县县委办公室竟然敢背着自己的县委书记,在上级党委机关报发表县委书记的署名文章,既是对《延安日报》的不尊重,也是没把县委书记李志锋放在眼里。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发生在革命圣地延安,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再者,李志锋书记的署名文章发表在6月23日出版的《延安日报》,网友7月3日才质疑该文章涉嫌抄袭。就算你李志锋书记平时工作忙,不知道县委办公室组织笔杆子炮制了这篇大作,但在该文章见报后整整十天的时间内,李志锋书记总归要看报的吧?就算你李书记平时不看报不学习,难道就没人向书记汇报过?这让《延安日报》的脸面往哪里搁?又让李志锋书记下面的这帮喜欢溜须拍马的“马仔”们情何以堪?
很显然,富县有关方面回应的这个“不知情”,不合常识,有违常理。因此,这与其说是李志锋书记不知情,还不如说是不知耻。
文风无疑是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李志锋身为富县县委书记,在《延安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理应亲自执笔,最多,请几个笔杆子润润色。李志锋书记的署名文章由办公室代劳,反映出其工作作风漂浮,不严不实。究其根源,还是李书记缺乏党性修养。
知耻近乎勇!既然李志锋书记的署名文章,被网友发现内容与新华时评高度雷同,李志锋书记最好的做法就是直面网友质疑,勇于承担一切责任,以坦诚的态度,赢得上级党组织的宽大处理和网友们的谅解。有道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李书记硬是让办公室的同志背黑锅,看似躲过了一场舆论风波,实则是自毁形象。请问李书记:将来你如何取信于民?又如何取信于为你背黑锅的那些部下们?
(张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