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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一带一路”组织,不能止于“我们没审批”
2017-07-05 08: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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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一些未经登记的“一带一路”联盟、研究会等组织在社会上巧立名目举办论坛、研讨会、展会以及评比、竞赛活动等。截至目前,民政部未批准任何带有“一带一路”字样的社会组织,凡是冠有“一带一路”字样且自称在民政部登记的组织均属于虚假宣传。社会各界对此应保持警惕,防止以“一带一路”为幌子的敛财聚财行为。 

  74日《中国新闻网》) 

  按照民政部说法,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带有“一路一带”字样的社会组织,他们没有审批一家,凡是这样的社会机构都是骗人的。为此民政部专门在网站上刊发文章,进行了善意提醒:大家不要相信,要提高警惕,千万别上当受骗。 

  从民政部的提醒里,能够感受到他们的善意,能够感受到他们的无奈。问题是,善意不能替代执法,无奈不能解决问题。你只是善意的提醒,无疑也是对不法行为的放纵。 

  从目前情况来看,虚假的“一路一带”社会组织,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一方面,“一路一带”是宏大的政府工程,允许这些虚假的组织存在会混淆视听,会让人们对于“一路一带”产生歧义和误解。一方面,虚假的“一路一带”社会组织打着各种名义开展评比,收取费用,产生了不良负面影响。再一方面,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让一些单位和个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既然,虚假的“一路一带”社会组织打着的是“民政部审批”的大旗,民政部就有责任维护自己的尊严。既然你们没有审批,既然他们冒用你们的名义,你们就必须去铲除这些虚假的社会组织。对于民政部而言,需要做的事情是,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对虚假的“一路一带”社会组织进行梳理,看看全国各地究竟有多少这样的虚假组织。 

  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虚假社会组织,要借助权力范围进行严厉的打击,把违法人员赶出市场。而对于自己还没有职权查处的此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协调公安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确保这些组织不能再危害社会。 

  只是提醒百姓,只是呼吁千万不要上当,显得有点软弱无能了。民政部没有审批任何一家带有“一路一带”字样的社会组织,这一定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不过,却不能因为自己“绝对没有审批”而不闻不问。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应该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既然法律法规如此严厉,就不能笑看虚假的“一路一带”社会组织继续兴风作浪。 

  对于虚假“一带一路”社会组织,民政部门不能止于“我们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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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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