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的权力虽然不大,但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督,也会滋生较为严重的贪腐问题,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人民日报,7月2日)
有句话叫“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很长一段时间里,村官都是老实本分的代名词;然而随着村官贪腐问题屡屡曝光,人们才惊讶的发现,有些村官职位不高,胆子不小,大肆侵吞民生救济、拆迁补偿等款项,不知不觉就滋养成硕鼠甚至老虎: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被爆坐拥20亿资产、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合肥市庐阳区藕塘村原支部书记刘怀寅一次收受“好处费”340万元,无怪乎中纪委多次指出“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
而地处边境的云南曲靖沾益,村官队伍素质同样令人担忧:在烤烟收购合同上集体作弊,在低保评选中优亲厚友,在征地拆迁中虚报冒领,在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甚至暴力恐吓巧取豪夺,甚至还出现过纪委正在调查,被调查的村官却在村委会臭骂举报人的荒诞场景,以至于村民“信上不信下,信省不信乡”。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不稳,连爬带滚。”村官不是国家正式干部,但却能代表国家执行相关政策,并和普通群众的利益直接相连。如果任由腐败问题蔓延,必然污染整个政治生态,甚至侵蚀党的根基。
“说他是官,咋论都没官位;说他有威,咋摆都没地位;说他无权,咋干都不越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国家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村官们手中的资源在无限扩大,但对村官的监督却没有同步跟进;国家机关存在的“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组织监督太短,法律监督太晚”问题,在村官的监督上同样存在,甚至更加严重。
破解村官监督难题,关键在乡镇。如果乡镇纪委不能切实承担起责任,村民还是会认为投诉无门,一遍遍跑县里、市里、省里;即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也必然损害干群关系。只有强化对村官的日常管理,适当扩大乡镇纪委权限,探索交叉办案、异地办案,才能打破“熟人社会”桎梏,真正实现村社的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