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航CZ380航班由浦东打算飞往广州,登机过程中,一名老太太向发动机扔了一把硬币,导致航班延误了5个多小时。经勘查,机务人员共发现9枚硬币(其中发动机内部1枚1角硬币)。经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调查,涉事旅客邱某(女,80岁,无违法犯罪和精神疾病记录),不过,由于找到了全部9枚硬币,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公安机关考虑到邱某已经80岁了,且没有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对其不予处理。(6月28日《新民晚报》)
对于老太向飞机发动机投硬币的严重违法行为,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却是老人因年龄偏大“不予处理”,老太如此危险的举动,如此可怕的行为竟然因年龄大免于责罚,不得不说这一决定难以让公众信服。
飞机发动机一旦有异物进去,运行时很容易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甚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法律本是依据行为人行为的后果及可能的后果,来判决行为人惩罚的轻重,且不说老太扔硬币没有出事故,如果换做其他乘客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又会是怎样的处理结果呢?还有其他乘客因飞机延误五个多小时造成的损失,又有谁来承担呢?
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是老太无主观故意,且年龄大。老太扔硬币肯定是故意扔,但“祈求平安”的目的是否真实,还有没有其他目的这无法证明。老太的行为如果具有触犯了刑法的主观故意,惩罚自然严厉。即便此次没有主观故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太也要为客观上产生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此前天津摆气球射击摊的赵春华,当时51岁,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但法院依然以玩具枪具有较大杀伤力,并按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三年六个月,如此对比,老太行就算没有主观故意只能界定其没有触犯《刑法》,但不能成为其免去其他责任的理由。
年龄大是挡箭牌和护身符吗?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70岁以上老人免于行政拘留,但并未说明“罚款也可免去”。老太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巨大危害,公安机关的“不予处理”连500元罚款都不用缴,这样的决定是否已超越了法律的授权?以前公众的吐槽点是“法不责众”,现在又有“法不责老”。正因如此还印发了诸多危害,2013年,四川达州3名男孩曾因扶老人被讹,事后警方经过调查认定,老人及其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但因老人年满70岁不予执行。此后各地接连不断地出现老人倒地讹人的新闻,甚至成为了某些老人的一种职业。
老人是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但是尊老爱老不代表可以倚老卖老、为老不尊,可以利用年龄来作为自己免责的“护身符”。对于老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一味姑息和以情代法,要从实际出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年龄不应是老人违法不究的挡箭牌和护身符。如果这条底线都不能坚守,不仅法律的威慑力会大大削弱,更会让法律的威严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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