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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虚假药品广告”还要从播放平台入手
2017-06-23 09: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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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位名叫刘洪滨(“滨”有时写作“斌”)的“老专家”被发现多次在各大电视台的“健康医药”节目中,参与推广的药品、功效也是五花八门。有时是苗医传人,有时是蒙医传人,偶尔还会客串一下北大专家和医院退休的老院长……由于刘洪滨出现在电视画面中的身份完全不同,也被网友戏称为“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中国青年报 6月22日)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如今的虚假医药广告拍得像电视剧一样,通过假名医、假患者现身说法,忽悠观众,危害甚烈。“虚假药品广告表演艺术家”变换身份出现于各大电视台为药品吹嘘,这种反智识的虚假广告在电视台上大肆播放,有故事有情节,老年人喜欢看,上当受骗也就成为必然出现的结果。

  电视台一直是传播文明的主阵地,广告类节目、特别是医药广告类节目准入应当严格执行审查,然而这种非常明显的虚假医药广告却照播不误,若说其中没有问题,笔者却是万分不信。不顾廉耻,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肆无忌惮,作为虚假广告播放的平台,电视台如果不能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保持出淤泥而不染,又何谈春风化雨、教化民风?播发虚假医药广告,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影响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长此以往,又由谁还会相信电视媒体?

  然而无论虚假广告做的多么精致,本质上还是假的,分析虚假药品广告大行其道的原因,一方面是电视自身属性所决定的,为了营销收入,电视台放宽准入标准,向中老年人推销各类医疗保健品,也在意料之内。另一方面,地方电视台广告节目自审自播,权力集中带来的制度漏洞也为虚假广告进入提供了方便之门。同时虚假广告播放避开年轻人观看电视的时段,也使得广告的播放得不到有效的民众监督和反馈。

  根治“虚假药品广告”需要从播放平台入手。一方面溯本求源,从播放平台入手,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广告的准入制度,严格对医疗广告的审查,天网恢恢之下,无论是变换再多身份,“老专家”也难逃法网。另一方面按照虚假医疗广告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具体情节,对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在医疗广告播出时必须标注“虚假广告投诉电话”等举报方式,建立广告反馈机制,形成人人都是虚假广告监督员的舆论氛围。铲除虚假广告生存土壤,严格医药广告审查准入机制,虚假医疗广告自然成为无本之木,死期可待。

  新闻源:http://epaper.ynet.com/html/2017-06/22/content_253510.htm?div=0

  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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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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