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玩手机、骑电动车看订单、开车刷微博……越来越多的马路“低头族”,正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新生“隐患”。对此,有民众表示,这些规定只禁止驾驶机动车的司机接打电话,但是对刷微博和朋友圈等行为并没有明确限制,尤其对于行人玩手机问题,还存在监管空白,可以考虑采用立法的手段进行规制。(6月20日法制日报)
“马路低头族”确实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新生“隐患”。近年来,“马路低头族”不断肇事。不久前的一个深夜,江苏南通一名22岁的女子过马路时玩手机,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撞飞;近日,湖南岳阳一个两岁的小女孩被一辆驶来的轿车碾压致死,而就在附近的女孩她妈正在低头看手机;日前,武汉一名小伙边走路边看手机,被身后小车撞倒不幸身亡。民警赶到时,他的手机里还在播放电视剧……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件,确实是该对“低头族”管管了。
有人呼吁对“低头族”立法进行管理,出发点是好的,但也有操作难的问题。“马路低头族”很难有一个评判标准,过城市大马路斑马线时低头玩手机,这个比较好确认。但在人行道上、小巷子里、或者乡间小路上,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走路时玩手机算不算“马路低头族”?还有在大街上有事时短时间内看信息,看微信、看来电显示是不是也算“马路低头族”?如果全部算,那就等于剥夺了人们在室外使用手机的权利。一旦有紧急事情,要打个电话处理一下怎么办?
再说,就算立了法,那也存在实施难的问题。行人玩手机不像汽车驾驶员驾车时玩手机好处罚。驾车时玩手机,即使当场没抓住,但可以通过摄像头等找到车辆和驾驶员,然后可以强制对其进行扣分、罚款等处罚。而这些“马路低头族”应该由谁来管,怎么管?如果由交警部门来管,那就是所有的交警其他事情都不做了,都到各道路上去管“马路低头族”,也不一定能管得过来。另外,存在着取证难等问题,在一些城市大路口还好办,因为都有摄像头,警察发现了,如果有人不服可以调取录像。但在一些支路上没有摄像头,等到警察拿出相机等来取证时,那些“马路低头族”可能早已把手机收了起来,或者早已跑掉了。而这些支路、城乡结合部正是“马路低头族”最容易出事的地方。
立法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合理评估立法预期及其社会效应,尽量减少立法的试错成本。不然制定一项无法施行的法律,只会降低法律的威严。在时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不如先放一放,等时机成熟了再说。现在,各地要做的是,通过各种媒体,呼吁人们珍惜生命,警惕“马路低头族”带来的危害。用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引导民众在马路上行走或者驾车、骑车时不要玩手机。在一些公共场所,尤其是交通路口,多设立一些警示标志,对“低头族”尽到警示义务。从而让玩手机不开车、玩手机不过马路变为民众的自觉行动。(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