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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为何屡出错?
2017-06-16 09:2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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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青年网曝光了河南虞城法院的一份“阴阳”判决书。什么是阴阳判决书呢?在这则新闻中指的是,河南虞城法院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网上公布出的判决书和纸质留档判决书存在差别,两者金额相差48万。法院对此回应:案子多,出错有可能。

  的确,近年来一些法院出现了案子多,人数少的局面,且案子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办案出点小错实属正常,但是相差48万的错误还是让笔者大吃一惊。为何会出现那么大的金额差别呢?这里面是否存在其他问题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笔者不愿做过多的猜测,只是简单化的认为这是因为案子多出的差错,正如河南虞城法院研究室陈主任向媒体反映的:“系法官在打印判决书时出现了错误。”出现了错误在所难免,但出现错误后法院该如何应对?以后该如何解决类似的事情?这才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而对于该错误的处理,法院陈主任竟然表示:“像改错别字一样改掉就行”。

  “改错别字一样改掉?”这句话居然从法官嘴里说出来的,真的让笔者感到心寒。小学生写错字,可以用橡皮擦改掉,因为无伤大雅,甚至小学生犯错也是可以的,因为他们年龄小,不懂事,身上没有责任,但判决书出错真能像改错别字一样改掉吗?那么判决书是什么?仅仅是一纸判决吗?答案是否定的,判决书代表的是司法权威,是公信力。若判决书能随意更改,势必影响法律在百姓心中的权威。

  自古以来,中国百姓普遍认为“法律是庄严的、公正的”,相信法律能解决纠纷或争议,所以当他们有解决不了的纠纷,就会到法院去,希望法院给出公正的判决,于是,判决书就成了百姓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河南虞城法官作为国家的法务人员,对待法律的态度本应该比常人更加严谨、公正,但他却把判决书上的错误很随意地说成是“改错别字”,这种态度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轻视,对法治的严重践踏。河南虞城法官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前法务人员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法务人员处理案件的出错率较高,有的是判案的日期写错;有的是被告人的名字写错;有的是判决书案号写错,为何法务人员屡屡出错?为何出错的案件大多犯的是低级错误?笔者担心,长此以往,法律的权威何在?法律的公正何存?法律可能会一次次被颠覆,最终使得百姓对法律缺乏信仰,不屑一顾,整个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就没有稳定可言了。

  因此,杜绝法务人员的案件出错率,提高法律的权威性、公信力是十分必要的。该怎么做呢?就法务人员而言,首先要树立法律意识,认为法律是庄严的,办案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其次,处理法律案件秉持是严谨、公正的态度,决不能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再次,提高自身的办案水平,将专业适合和专业实践有机结合,提高办案的效率。最后,对于司法从业人员不合格的,法院应该清理出去,这是一个不容出错的岗位,不称职不合格的走人,造成恶劣后果的还应该追责。只有这样,法律才能被人们真正的信仰,烙在人们的心里,永远......

  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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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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