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一个总人数27人的扶贫办,却曝出了腐败窝案,2名原任领导、6名现任领导和3名中层业务骨干都牵涉其中,令人震惊。(6月4日 新华网)
扶贫办是政府精准帮扶贫困户的部门。它不仅帮助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开发经济,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要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调动起来,互相配合,共同为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开发提供有效的帮助。如果扶贫办内有了“一窝鼠”,其危害性显而易见。
众所周知,扶贫攻坚是需要政府真金白银投入的。要帮助农村贫困户群众发展产业,要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户群众实施异地搬迁,要对丧失劳动力的群众进行政策兜底……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如果没有资金,可能一切都成为空谈。如果扶贫办有了“一窝鼠”,他们想方设法的不是如何把扶贫资金用到精准扶贫上,而是怎么巧立名目,瞒天过海,把钱揣到自己的包包头,这对扶贫攻坚的影响肯定是非常严重的。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办的腐败确实是非常严重,对扶贫攻坚的影响显而易见。身为扶贫办主任的简光禄则“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6家企业在申请扶贫项目资金过程中给予“关照”,从中获取27.6万元“好处费”。分管特色产业的扶贫办副主任向辉以10万元资金入股某中药材企业,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该企业获取高额项目扶贫补助资金。短短一年,向辉从中获取30万元利润。县扶贫办副主任科员徐东看到别人从中“捞大钱”,自己也不忘从中“捞小钱”,他收受申报扶贫贷款贴息企业老板的“好处费”,还从小金库中“捞到”8万元……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必须管好用好。对扶贫办“一窝鼠”的贪腐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一是要强化扶贫资金的审计,要通过审计的常态化,不给扶贫官员以权谋私的机会。二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特别是涉及扶贫资金分配大权的领导干部权力监督,防止他们权钱交易。三是要强化制度建设,要用制度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的彻底公开,只有彻底的公开,才可能打消“硕鼠”的非分之想。
扶真贫、真扶贫,必须将钱用在刀刃上。扶贫办岂容“一窝鼠”为非作歹,各级党委对扶贫领域的“硕鼠”要严惩,也要建章立制,堵住产生“硕鼠”的制度漏洞。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