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管部署什么工作,都让基层签个责任状,其实也是一种形式主义。责任状泛滥,本质是一些上级以行政权力压制下级,根源在于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5月18日《人民日报》)
责任状,本是对某些工作任务的承诺书,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通过责任状这种方式实现责任分解、压力传导的目的。责任状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本身并无什么问题。但是,近年来,责任状十分流行、盛行,有的把什么工作都纳入责任状,以至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责任状泛滥,是工作作风患上的一种“时髦病”
一是把责任状作为必有形式。有的机关部门,不管什么工作,不管工作重不重要,需要不需要签订,都一概让下级签订责任状。据2016年一期《半月谈》报道,一些乡镇每年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要签订包括防汛抗旱、村道管养、烟叶生产、劳动力转移、果树病虫害防治等在内的各种责任状,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然而,许多责任状只是签订了事,签订后就束之高阁、打入冷宫,根本就不再关心过问,也不兑现签订责任状时明确的奖惩措施。为签订而签订,使责任状失去了根本作用和意义。
二是把责任状作为卸责手段。本来,责任状里的责任不是单纯某一级的责任,既有下级的责任,也有上级的责任。然而有的上级机关,认为只要签订了责任状,成绩、功劳是自己的,但发生问题就只是下级的事,与己无关。有的机关部门把责任状当成挡箭牌,打板子只打下级不打自己,问责只问下级不问自己,造成有的基层单位为完成工作而完成工作,甚至不惜采取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手法,逃避责任追究。
三是把责任状作为工作方式。有的机关部门认为只要签订了责任状,工作上就万事大吉,而把指导、监督、检查等责任,统统抛诸脑后。至于工作怎么抓,重点是什么,关键环节在哪里,什么时间节点做什么,统统不去考虑,认为反正已经签订了责任状,基层去做就行了,至于做得怎么样,那是基层的事。签订责任状是为了简单、省事、省力,是为了图清闲。抓工作不问青红皂白,签订责任状了事,这实际上是一种“庸懒散症”。
责任状泛滥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是不愿担当、为官不为的表现。这种作风上的“时髦病”危害甚巨,是到了该医治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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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