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处处为我们着想的李书记咋能干出这样的事来?”当海南省白沙县青松乡牙扩村村民看到村委会公示栏贴出的李桂文被处分的通报时,都不愿相信这一事实。李桂文是牙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互助社理事长,这位村民眼中的“老实人”“好书记”,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冒用他人名义骗取扶贫互助资金供自己私用。(5月15日澎湃网)
村民眼中的“老实人”“好书记”怎么成了骗取扶贫互助资金的“苍蝇”?20世纪80年代,在村民的支持下,李桂文进入了青松乡牙扩村村“两委”班子,三十年间,李桂文从村支委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互助社理事长,还当上了县人大代表。“官”越做越大、头衔越来越多,李桂文在当地成了风云人物,被很多村民称为“大能人”。李桂文身为互助社的理事长,负责资金的管理,村里不少贫困户得到他的帮扶,解决了资金困难,李桂文也成了大伙心中信赖的好书记。然而正是借助群众的信赖,李桂文打上了扶贫资金的主意,他冒用村民的名义,私自填写了《牙扩村扶贫互助社入社申请表》《白沙县牙扩村扶贫互助社借款约据》,并通过伪造会计、出纳签名,骗取互助资金4.7万元。扶贫资金,一分一厘都动不得歪心思,心存侥幸终究还是躲不过严惩。2016年7月25日,李桂文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近年来,涉及村干部贪腐的消息屡见报端。一些村干部通过索贿、贪污、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补贴等不同的手段,把不该拿的钱揣进了自家钱袋子,村干部已成贪腐高发人群。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大部分是在村里掌握实权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违法违纪涉及的数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一个显著的事实是,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主体,以党支书兼村主任的“一把手”居多,占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总数的90%以上,民怨极大。
村干部贪腐案件频发根在监管缺失。在我国,“村官”本不是官,但往往权力很大。个别地方的“村官”甚至被称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拥有很大的“能量”。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根子在于现行制度没有把“村官”当干部,失去监督导致权力滥用。一方面,乡镇一级,对村干部监管则持“三不”态度,即“不能管,不敢管,不愿管”。有的乡干部反映,按照法律规定,乡镇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政府不能对村干部进行监管。有的乡镇领导说,很多村干部是乡镇的人大代表,乡镇干部要接受人大监督,管多了对自己不利,在监督上有顾虑。有的乡镇干部与村干部有利害关系,乡里领导不但不愿管,有的甚至还会去四处说情包庇。另一方面,在当前的村民选举中,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渗透在选举中,贿选、迫选现象严重,村民自治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这种不正常的选举使得村干部在一定程度上是和村民脱钩的,使他们敢于违法乱纪。而村支书这个“一把手”却不受村民选举权、罢免权的制约,更容易出现“一言堂”,不受村民的监督制约。
苍蝇猛如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刻不容缓。“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老百姓个人利益,关系到党在群众的中威望。“小官大贪”的本质在于权力滥用。如果不论权力大小,都处于制度的这个‘笼子’里,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约束,这些小官也没地方去滥用那点权力。当每一份权力都是清清楚楚在制度中运行,监督监管到位,相信贪污腐败行为也会大大减少。
张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