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自2016年以来一直处于“风口浪尖”,在经历了高速发展后,下一步将何去何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日前在京成立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并发布了相关报告,为“网络直播”勾勒发展轨迹。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网络表演(直播)社会价值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整体营收达到218.5亿元,平台数量250多家,用户规模3.44亿。网民总体渗透率达47.1%,其中30岁以下网民渗透率73.6%(5月7日华商报)。
网络直播是互联网带给人们的一种全新理念,它的新闻时效性颠覆了传统新闻媒体的时效性,这是它的长处。但是,它的短处更是显而易见。尤其是网络直播中的涉黄内容,以及夸大事实制造假新闻的问题,给社会和谐稳定与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在网络直播2016年营业收入创下218.5亿元面前不仅不值得骄傲,而且应当反思这里边究竟有多少钱是干净的,哪些钱是属于违法违规的。对于不干不净的钱怎么办,对于违法违规的钱如何依法严惩。不能一听到和看到这些数字,就兴高采烈为其点赞。
而且,网络直播也坑害了不少年幼的孩子,孩子们为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打赏之后,父母银行卡里的几十万元就到了网络主播的银行卡里;而且,又有多少网络表演直播的主播不是在卖萌自己的色相?对于这样的网络直播收入,难道是合法的吗?相反,对于这样的非法敛财行为理应依法全部予以没收,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络直播空间绝对不是无人之境,网络直播的生态文明环境必须依法严加监管。那么,我们必须说一句客观公正的话,我们目前的网络直播监管是不行的,没有依法尽到监管责任与义务。而且,对于网络直播内容的监管更是一片空白;而且,有不少网络表演主播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已经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根本不顾及法律权威与尊严。而这,就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恶果。可以说,暴露了监管方面权责没有得到细化,依法责任追究没有贯彻落实到位;可以说,部门之间的衔接没有实现无缝对接。所以,某些网络表演主播有恃无恐,根本不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因此,必须尽快把存在的监管短板和漏洞补上,不能让网络表演主播利用直播平台非法敛财,更不能让网络主播贩卖黄色段子,肆意污染青少年的心灵。
正如巴尔扎克先生所说:“虚假的坦白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事情。”网络表演直播的主播门虽然很坦白,但他们的坦白直播却是精神垃圾,绝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精神食粮。因此,当我们面对网络直播的道德滑坡时,绝不能掉以轻心。而且,那些对青少年具有毒害影响的黄色段子和赤裸裸的露骨表演,必须依法严惩。只有用法治和道德双管齐下的监管方式对网络非法直播实施零容忍,才能使网络直播迅速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而且,监管者应当充分用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直播进行严格管理。如果监管者失职和渎职,那就应当按照党纪国法追究监管者的责任;而且,对不负责任的监管者同样应当实施零容忍。只有用法治和道德的双重标准去规范网络直播行为,才能使目前的网络直播乱象得到彻底根治;只有用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去实施依法监管,网络直播的生态文明环境才能得到净化和巩固。那么,对于不讲诚信的网络直播网站就必须依法予以禁播和关停。只有用铁腕治黄,才能让网络直播中的黄色毒瘤得到彻底消除。只有风清气正的网络直播收入才是干干净净的钱,到那时我们真的不会嫉妒网络直播的收入高。如果他们的收入属于违法收入,即便是网络主播挣一块钱,我们也感到很卑鄙。
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