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18时许,成都双流机场再次发生无人机干扰民航飞行事件,共造成10个航班备降。而此前,4月14日以来,成都双流机场已发生8起无人机扰航事件,造成共计过百架航班备降、返航或延误,其密集和危害程度空前。(据5月2日《现代快报》)
“五一”节日期间,不仅成都双流机场遭遇“无人机扰航”困扰,相邻的云南省亦发生类似事件。昆明机场相关负责人证实,1日13时43分,受可疑飞行物干扰,机场出现28架次航班延误,机场跑道被迫关闭45分钟。显然,“无人机扰航”行为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呈现出扩散恶化的迹象,严重影响到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威胁航空安全飞行,给社会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无人机是近年来兴起的产业,由于产品价格快速下滑,逐渐被大众所接受,特别是入门级产品,价格仅为千元左右,很多人都消费得起,于是越来越多的无人机爱好者,开始购买操作无人机。相比专业版无人机需要专业技能而言,消费级无人机的操作很简单,技术门槛很低,几乎是傻瓜式操作,帮助无人机打开了庞大的消费级市场空间。用户只需在智能手机的APP里设定好,就可以实现自动飞行、航拍、送货等多种功能,体验感很棒。
目前正规厂家生产的无人机,都按照规定对软件做了定位限制,在电子地图里设置禁飞区、限飞区,用户操作时一旦超越界限,就会被自动锁住,无法起飞,或者高度受限。但是,现在无人机市场参与者众多,除了少数大公司之外,还有无数山寨厂家,它们生产的无人机缺乏标准,软件技术和硬件性能也较差,基本上不会对飞行做任何限制。再加上无人机零部件已经标准化,组装技术很低,网络上可以买到零件自行DIY,这又是一个监管“黑洞”地带,很难去追查源头。
因此,从监管角度来看,政府要制定统一的无人机行业标准,强制要求厂家在软件里设置限制飞行区域,并将无人机飞行轨迹数据、用户信息资料做后台备份管理,与监管部门对接备查,一旦发生无人机事件,就可以调取厂家资料查询。同时,考虑到无人机的特殊性质,其不是普通消费品,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特别是航班安全问题,应对无人机采取实名制购买制,实行严格管理制度。
最关键的因素,则是现在对“无人机扰航”行为的处罚力度太轻,都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实施行政拘留。显然,这样的处罚标准太低了,难以达到警示效力,应提高处罚标准。可以考虑以危害航空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对“无人机扰航”行为予以重罚,令违法者受到法律严惩,方可起到杀鸡儆猴的目的,从而严厉打击“黑飞”行为。毕竟航空安全关系重大,不可轻视,要避免真的发生无人机撞击事件,造成机毁人亡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