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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希望小学,损公肥私的遮羞布
2017-04-25 09: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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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合阳县一所花费35.9万元建的希望小学,被“转让”给村党支部原支书成为个人住宅。村民表示,“转让”没经村民同意。原村支书回应,为村事务垫资村上没钱还,便将学校折价,自己又出部分资金购买。镇农经站经审计认为,转让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因此无效,应予收回。(4月21日华商网)

  希望小学是社会上一种公益活动,目的在于通过援助资金、物资等有意义的活动,帮助落后省份、县、市、乡镇等地方建校办学,或对接贫困学生,或长期在教育教学方面全面帮助提高,以此给一个地方带来希望与梦想,尽快致富奔小康。

  首先,希望小学被“转让”,让人失望。希望小学,是希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祖国未来接班人的重任。虽然,近年来,农村小学在校学生人数锐减,但学校仍然有存在的必要。首先,站在全面二孩的国策角度看,再过几年,农村学童会逐步增多,农村学校会由“冷”转“热”;其次,希望小学不是村集体的财产,更不是村干部的私人财产,换句话说,村两委无权转卖。所以,尽管村里欠了钱,也不能拿希望小学去抵债。

  其次,转让希望小学有违规、违法嫌疑。该希望小学占地12亩、2层教学楼、有300多平的建筑面积,建校资金花费35.9万元,但却被村两委以不到25万的价格转让给前任村支书魏某。这样的“好事”为什么是前任村支书碰到了?这里面有何猫腻?是否存在权益交易?作为公益活动的希望小学,是谁给了村委转卖的权力?胆从何来?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所学校。作为村委领导,甚至是镇委领导,县主管教育的领导,为什么没有人出面阻止其如此荒唐的闹剧?是真的不知道,还是睁只眼闭只眼?要知道,能够争取一所希望小学,那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不知道相关干部要跑多少腿,岂能说转让就转让。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虽然,镇农经站干部回应,经审计认为,转让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因此无效,应予收回。但,这事还不能完,还需要当地纪委介入调查,一查始作俑者是谁,二查有无违纪内幕。该问责问责,该处理处理。让那些打着“抵债”幌子损公肥私,占国家、集体“便宜”的干部,动辄得咎,从而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文/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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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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