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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水渠修复费”官员敬畏之心去哪儿了?
2017-04-24 09: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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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拨付10万元水渠修复专项经费,竟有3万多元成了“聚餐费”。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纪委通报了一起违纪典型问题,仰天湖瑶族乡大塘村党支部原书记何海飞等村干部,因一年违规吃喝73次等问题被处分。(423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43月,大塘村时任党支部书记何海飞、党支部副书记赵国青、出纳何水泉等人在村委会议室召开会议,同意将该村七组的水渠修复工程申报为“一事一议”项目,并由七组组长何良井牵头建设。会后,何海飞利用虚造的工程合同,到市区财政争取了10万元水渠修复专项资金。然而这10万元水渠,居然有3.16万元被他们在一年的时间“吃”下去了。 

  近年来,特别是八项规定实施后,毁在“嘴”上的官员是倒下一大片,又倒下一大片,但官员的大吃大喝行为还是屡禁不绝。这让人确实是百思不得其解。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吃一顿饭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的事,然而为什么一些党员干部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要忘乎所以地大吃大喝。笔者认为,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些官员心中缺少了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 

  对党员干部而言,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一个人只有对组织、对权力、对群众、对法纪怀有存乎一心的敬畏,才能唤醒内心深处的道德律令,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行动自觉,面对组织不阳奉阴违,面对权力不忘乎所以,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反之,如果一个党员干部没有了敬畏之心,思想防线就会悄然失守,精神堤坝就会轰然倒塌。面对社会上各式各样的诱惑,就会乖乖缴械投降。 

  何海飞等人,为什么敢将水渠修复专项经费用于吃喝,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被私欲蒙蔽了双眼,视纪律和规矩为无物,以为手握权杖就可以目空一切。于是肆无忌惮地违规违纪,公然把水渠修复专项经费作为“聚餐费”,一年吃喝的次数高达76次,平均不到5天就一次,如此胆大妄为的行为,确实是让人愤恨的。 

   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共产党员要“一怕党,二怕群众”。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一个“怕”字。因为“怕”,才处处小心,处处谨慎,才有敬畏之心。希望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有所“怕”,都有敬畏之心,这样才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 

  作者: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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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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