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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个人事项要撑得起“严字当头”
2017-04-24 09: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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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要落实,必须要抓好组织实施;落实要达效果,必然要“严字当头”,高标准常态化执行。 

  据新华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 

  拷问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是严防腐败、堵住漏的管控之举,也是践行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的再次升级。填报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毋庸置疑,既能排查“带病干部”,亦能监督干部廉洁履职。因此,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一定要持之以恒、较真较硬地实施,要化作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器,撑得起“严字当头”的考验。 

  “严实”内容填报。领导干部填报个人事项是堵住漏洞的第一步。内容实不实,申报严不严,直接反应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所以,填报要真实详细,更要精确严实。如若领导干部在个人事项上不报、瞒报,又怎堪受“人民干部”的称谓呢? 

  “严固”动态管理。填报内容是收集信息,动态管理便是维护信息。制度是要执行的,却不能盲目地生搬硬套,要根据主客观情势,明确报与不报的界限;要形成定期更新、特殊申报的工作方式,保证制度的常态化执行,更要达到建设干部队伍最终目的。 

  “严防”抽查核实如果说个人填报是落实《规定》的“有形手”,那么,抽查核实就是另一只“无形手”。《办法》无疑为外部监督的“无形手”增添权威,为保证与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个人事项精确完备,查核办法的贯彻更是要“严上加严”、“防中有防”。 

  “严守”规定办法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规定》和《办法》欲达从严治党目的,便必以“滴水石穿”的有恒精神,严守自律,严守监督,严守制度的执行 

  习总书记说过,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高标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要落实,必须要抓好组织实施;落实要达效果,必然要“严字当头”,高标准常态化执行。(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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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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